1950年成立威海市税务局,1966年合并于市财政局。1983年11月财税分设,成立威海市税务局;1987年10月,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1994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税务机构分设的决定,组建威海市环翠区国税局、威海市环翠区地税局两个税务机构。
一、威海环翠国家税务局
机构分设以后,设8个征收分局、7个税务所。1996年9月,将全区10个镇设立的9个分局、所合并为5个征收分局。10月,田村征收分局划归高区国税局。2001年4月,区国税局撤销,与威海市国税局涉外征收分局、直属征收分局合并成立威海环翠国家税务局,主管市属企业及环翠区范围内的国税工作,负责市、区两级财政的地方级财政收入,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
二、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环翠分局
机构分设成立的区地方税务局,隶属区政府序列部门。1998年10月起,地税系统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垂直管理体制。区地税局接受威海市地税局和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威海市地税局垂直领导为主。2002年12月26日,区地税局更名为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环翠分局。
第一节 机 构
视图
1950年成立威海市税务局,1966年合并于市财政局。1983年11月财税分设,成立威海市税务局;1987年10月,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1994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税务机构分设的决定,组建威海市环翠区国税局、威海市环翠区地税局两个税务机构。
一、威海环翠国家税务局
机构分设以后,设8个征收分局、7个税务所。1996年9月,将全区10个镇设立的9个分局、所合并为5个征收分局。10月,田村征收分局划归高区国税局。2001年4月,区国税局撤销,与威海市国税局涉外征收分局、直属征收分局合并成立威海环翠国家税务局,主管市属企业及环翠区范围内的国税工作,负责市、区两级财政的地方级财政收入,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
二、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环翠分局
机构分设成立的区地方税务局,隶属区政府序列部门。1998年10月起,地税系统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垂直管理体制。区地税局接受威海市地税局和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威海市地税局垂直领导为主。2002年12月26日,区地税局更名为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环翠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