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章 税 务 资料库:环翠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环翠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article/30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article/30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章 税 务


明清两代赋税有丁赋、田赋、盐税和杂税。英国强租期间,有田赋、盐税和杂税,1901~1930年共征收赋税4913178元。国民政府直辖期间,杂税调整为7大项50余种,1932~1935年共征收捐税1600013.26元。日军侵占期间,除沿袭国民政府征收的项目外,杂税还增警备附捐等24种捐税和许多苛细项目。解放战争期间,1945年8月17日(威海解放的次日),威海市政府即明令废除反动统治阶级强加给人民的各种苛捐杂税,建立合理的关税、农业税、工商营业税、地方费(用于地方建设),并调整各阶层、各行业的负担,修改了税率。建国后威海市除保留农业税、盐税以外,还有货物税、工商业税、屠宰税、印花税、牲畜交易税和利息所得税。至1982年所征税种有工商税、工商所得税、屠宰税、盐税、农业税。1953~1982年威海市税收计37796万元。1984年10月实施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将国营企业应该上缴国家的财政收入,分别按11个税种向国家缴税,税后利润留给企业。至2002年底,税务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有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和地方附加七类。1983~2002年以工商各税为主的税收计3756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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