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海洋管理 资料库:环翠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环翠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article/19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article/19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海洋管理


1996年前,境内没有专设的海洋管理机构,渔业用海管理主要由环翠区水产局捕捞科和养殖科相互协调,依据1993年5月3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进行。1996年12月,环翠区水产局更名为环翠区海洋与渔业局,设立海洋管理科。1998年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7月1日依法拆除和搬迁了东山宾馆周围海域的个体非法养殖水面面积5公顷,网箱231个,工作平台5个;合法筏架养殖海域水面面积216.7公顷。同年8月,环翠区海洋监察大队成立,与渔政监督管理站合署办公,共同实施境内的海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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