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集体渔业 资料库:环翠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环翠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article/16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article/16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集体渔业
1988年前,集体渔业一直是境内渔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广泛分布于境内沿海地区,以镇办及村办企业为主体,以海水养殖、海洋捕捞、食品加工等高劳动强度、粗放型经营模式为主营方向。据统计,1988年有集体渔业企业78个,渔业劳力5500人,渔业产量34052吨,占渔业总产量的69%;产值11680万元,占渔业总产值的73%。 1992年后,集体渔业企业,尤其是镇办、村办企业大都以承包、租赁及个人买断三种形式进行改制,镇办、村办养殖企业多承包给厂长经营,每年向镇、村上缴一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和税收包干,盈余由厂长自主分配;大型捕捞渔船租赁给船长,定出年上缴租金基数,费用由船长负担,分配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小型捕捞渔船一次性作价卖给船长,直接变为私有。集体渔业企业明显减少,生产能力也大幅下降。 至2002年全区集体渔业企业仅有26个,渔业劳动力1799人,集体渔业产量3.1万吨,产值19075.5万元,分别占渔业总产量和总产值的7%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