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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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区纪委(监察局)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原则,紧抓机关自身建设,建章立制;狠抓基层纪检工作,加大对区直部门单位和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完善制度体系。

【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规范信访举报制度 制定《区纪委机关信访举报处置工作制度》《信访举报线索督办工作制度》《信访监督办法》,修订完善《信访“双向承诺”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2015年,受理信访举报228件,比上年下降28.3%;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初核问题线索51件,增长50%;立案21件,增长61.5%;党政纪处分24人(科级干部6人)。
规范纪律审查行为 制定《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工作守则》,强化办案人员纪律观念;修订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纪律规定》,对办案人员和机关内部因工作需要接触案情人员的日常和保密行为进行严格限制;修订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对错案和执纪执法过错认定、责任内容、责任主体确定、责任追究方式程序进行明确,并做出详细规定。对重要案件实行集体会审,查漏补缺,确保案件质量。
规范办案安全工作 修订完善《“两规”工作应急预案》《“两规”案件调查与陪护分离制度》《关于“两规”陪护工作暂行规定》《“两规”陪护人员工作守则》《“两规”案件案例文明办案责任书(办案人员、陪护人员)》《被检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纪检监察机关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预防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发生;筹措资金200万元,建设300余平方米高标准的非“双规”谈话区;从全区党政机关精选30名优秀青年干部,建立陪护人员信息库,组建“两规”陪护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规范机关建设 投资2万多元,建成图书阅览室,购买150余册案例剖析、法规汇编等最新业务书籍,保障学习的开展和落实;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派30余人次到外地考察学习,选派40余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创新开办“清风论坛”8期,培训纪检年轻干部170余人次;实行人员轮岗锻炼,培养纪检工作“多面手”。
规范基层办案工作 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案件办理工作程序的意见》,重点围绕案件检查、镇(街道)初审、区纪委审理、处分执行、立卷归档5个阶段的28个步骤,进行系统详细地规范;制定《环翠区纪委关于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的暂行办法》,抓好业务培训,明确村(居)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基层纪检建设】 把派驻纪检组监督部门单位由原来的44个扩大到65个,并将组织关系在环翠区的7个双管单位纳入派驻监督联系范围,实现区直部门单位全覆盖。对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先后3次组织检查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落实“三转”情况。专门印发通知,对不符合条件的村(居)纪检委员进行调整,在全区182个村(居)设立纪检委员。
(张诗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