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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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015年,环翠区文明委对创城工作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归纳,及时挖掘推荐和宣传推广创城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4月18日,在全市召开的创城总结表彰大会上,环翠区有19个单位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称号,280个单位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36人记二等功,61人记三等功,239人获嘉奖奖励,475人获先进个人称号,100人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优秀志愿者”称号。区委书记林红玉代表环翠区在大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5月22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创城总结表彰大会,授予34个单位“创城突出贡献单位”称号,授予181个单位“创城先进单位”称号,给予20人记三等功,给予61人嘉奖奖励,授予272人“创城先进个人”称号,授予100人“创城优秀志愿者”称号。通过开展表彰活动,营造出“城市因文明而美丽,人民因城市而骄傲”的良好氛围。为迎接山东省组织的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对新的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责任分解,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布置迎测工作,并顺利通过山东省组织的各项测评。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15年,环翠区文明委在全区农村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周报制度,专门组织检查组、督导组对125个村(居)逐个检查,实行销号制度,列出问题清单,及时调度整改。以实现乡村文明特色文化村的全覆盖为目标,通过在每个村(居)建好特色文化一条街、特色文化墙,用“一村一特色、一村一主题”的环境文化氛围,实现农村净化向文化的纵深推进,让居民时刻感到安心、舒心,提高幸福指数。加强和完善“善行义举四德榜”建设,选拔出一批身边好人,推广身边好事,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的文明素质。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完成由认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向关心、支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转变。破除陈规陋习,共同维护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共建美丽乡村的理念在农民心中形成共识,变成自觉行动。以乡村文明行动为抓手,率先通过全省首批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证,经验做法在全省得到宣传推广。
省级文明单位 2015年新增省级文明单位3个:环翠楼街道办事处、区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市国土资源局环翠分局。全区省级文明单位达到44个。
市级文明单位 2015年新增市级文明单位16个:文明村(6个)张村镇姜南庄村、羊亭镇南小城村、羊亭镇贝草夼村、温泉镇双寺夼村、温泉镇张家山村、嵩山街道南葛拉村。文明单位(6个)嵩山街道、区档案局、区旅游局、区社会管理服务办公室、居家服务呼叫中心、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文明社区(4个)环翠楼街道海城社区、鲸园街道鲸园社区、竹岛街道海源社区、嵩山街道向阳社区。全区市级文明单位数量达到138个。
区级文明单位 2015年新增区级文明单位26个,区级文明单位总数达233个。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成立“弘德守法”基层道德和普法宣讲团,由环翠区法律专家和部分道德模范组成,年内宣讲35场,6000余人次参与学习,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观摩会在环翠区召开,区委、区政府被评为创城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创城经验在全省、全市得到重点推广。四德工程开花结果,涌现张凤芝、戚恩雨、王辉、谢明学等一批中国好人、“榜上有名”先锋模范人物和市级道德模范,经验做法在全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德工程调研座谈会作交流发言。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015年,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丰富内涵、创新形式为载体,加大德育各项工作力度和有机整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渗透德育工作全过程,提升区域德育品牌特色,提高全区中小学生道德水平和行为习惯。5月,环翠区被省文明委评为第四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区。新申报河北小学作为中央彩票公益金扶持乡村少年宫项目。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

2015年,在全市率先开展“爱文明家园,做文明市民”3项行动,在机关和社会志愿者中,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组织开展认领公交站点和斑马线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自觉排队候车,主动让座,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引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引导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随意乱穿马路,行人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3000名机关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其中,认领活动被各级媒体广泛报道,并作为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在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出行我先行”活动,进一步完善学生安全行路和文明乘车常规,推行“文明乘车、安全行路志愿引导员”制度,在放学和上学时段引导学生列队乘车、过斑马线,同时劝导行人文明出行,做文明市民。做好家校携手,传递文明,实现“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社会效应。
年内,威海市社会组织孵化园、环翠楼街道义工协会获“2014年度威海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称号。张军、刘卫红、邢爱兰、郝兴洲、邹玉书、王珲、李木子7人获“2014年度威海市优秀志愿者”称号。蔚海红十字蓝天志愿救援队应急救援项目、鲸鲸三点半乐园项目获“2014年度威海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称号。环翠楼街道西北村社区、鲸园街道菊花顶社区、竹岛街道翠竹社区获“2014年度威海市优秀志愿服务社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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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制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

10月,威海卫人民医院(威海骨科医院)、威海口腔医院、威海市环翠区妇幼保健院、威海市结核病防治所4所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正式启动,统一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11月,威海卫人民医院成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成立威海卫人民医院第一届理事会,启动法人治理结构运行。

【行政事业单位改革】

2月9日,成立环翠区电子政务和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环翠区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心、环翠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撤销隶属区经信局管理的威海市环翠区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撤销隶属区委宣传部管理的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工业新区人民法庭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临港人民法庭。威海环翠省级旅游度假区内设机构综治办更名为科技产业园重点项目推进局。威海市环翠区驻济南办事处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商务协作办公室。调整威海市环翠区对外联络办公室、威海市环翠区商务协作办公室、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科级领导职数。
4月13日,将威海市环翠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威海市环翠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规格调整为副科级。撤销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明确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5月6日,核定威海环翠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领导职数。
5月19日,调整威海口腔医院领导职数。
6月2日,调整对口支援工作职责,将区经济合作局承担的“负责组织落实省、市政府确定给环翠区的对口支援工作”职责划归区发展和改革局。
6月5日,将威海市环翠区市政局综合管线管理科更名为生产技术科。
7月22日,成立威海市环翠区机关财务服务中心、区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将环翠区检察院派驻工业新区检察室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室,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国内招商推进办公室。各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更名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将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调整设置为威海市环翠区村庄改造建设办公室挂牌机构。
9月18日,撤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增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同时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增设复议应诉科,挂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年内,25个村(居)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部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至2015年年末,全区有71个村(居)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展开,对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王宁 岳儒焱 董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