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服务群众诉求水平 继续深化市民热线、公开电话、社会信息三大版块有机整合。接收各类群众来电(来信)39680条,分流转办11409条,超前化解矛盾纠纷258起,群众满意率98.5%。抓好接线员队伍管理,完善《百分考核办法》,严格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及时稳妥做好群众来电的分流办理工作;强化日常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形式,从通话技巧、文明礼仪到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培训,营造无私奉献、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提升主动服务、优化服务的自觉性。抓好网络单位的沟通协调,对《群众热线诉求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大对网络单位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日常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大与各网络单位的沟通协调力度,有效提高群众热线诉求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提升群众热线诉求处置工作水平,强化审核把关,对于承办单位办结的转办单,及时进行审核;制定《环翠区群众热线诉求处置工作规范》,确保环翠区群众热线诉求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管理服务实现全覆盖 强化信息员队伍培训,采取“重点部位深入下去面对面谈、优秀人员通过表彰会鼓励式谈、一般人员集中开会谈”和“不称职人员摸清动态及时换”的“三谈一换”方式,对信息员进行全员培训,先后组织集中培训10次,517 人次。加大典型表彰力度,开展“十佳信息员”和50名“社会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强督导,引导信息员明确报送重点,提高信息员工作积极性;了解信息员的信息掌控区域,逐个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初步实现信息员的精细化管理。突出走访,组织工作人员对部分重要地带村(居)信息员及骨干信息员进行走访,进一步了解信息员工作情况及重点地带重要事项进展,提高工作主动性,走访重点区域信息员17名。信息员先后报送有价值信息5600条,分流2376条,通过信息员及时掌握涉及群体访、退伍军人访、早市问题、险情隐患等重要信息63条,均在第一时间报送区相关领导,为超前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管理服务研判宣传 坚持每月、每周对区社会信息中心各版块收集的信息定期分类汇总、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先后整理报送《群众诉求每周办理情况汇总》70期,《领导参阅》36期,《市民热线工作月报》11期。对市民热线运行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推广,有关做法先后在省委办公厅《山东信息》、市委办公室《专报信息》等刊发,市委有关领导专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群众热线诉求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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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服务群众诉求水平 继续深化市民热线、公开电话、社会信息三大版块有机整合。接收各类群众来电(来信)39680条,分流转办11409条,超前化解矛盾纠纷258起,群众满意率98.5%。抓好接线员队伍管理,完善《百分考核办法》,严格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及时稳妥做好群众来电的分流办理工作;强化日常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形式,从通话技巧、文明礼仪到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培训,营造无私奉献、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提升主动服务、优化服务的自觉性。抓好网络单位的沟通协调,对《群众热线诉求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大对网络单位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日常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大与各网络单位的沟通协调力度,有效提高群众热线诉求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提升群众热线诉求处置工作水平,强化审核把关,对于承办单位办结的转办单,及时进行审核;制定《环翠区群众热线诉求处置工作规范》,确保环翠区群众热线诉求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管理服务实现全覆盖 强化信息员队伍培训,采取“重点部位深入下去面对面谈、优秀人员通过表彰会鼓励式谈、一般人员集中开会谈”和“不称职人员摸清动态及时换”的“三谈一换”方式,对信息员进行全员培训,先后组织集中培训10次,517 人次。加大典型表彰力度,开展“十佳信息员”和50名“社会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强督导,引导信息员明确报送重点,提高信息员工作积极性;了解信息员的信息掌控区域,逐个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初步实现信息员的精细化管理。突出走访,组织工作人员对部分重要地带村(居)信息员及骨干信息员进行走访,进一步了解信息员工作情况及重点地带重要事项进展,提高工作主动性,走访重点区域信息员17名。信息员先后报送有价值信息5600条,分流2376条,通过信息员及时掌握涉及群体访、退伍军人访、早市问题、险情隐患等重要信息63条,均在第一时间报送区相关领导,为超前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管理服务研判宣传 坚持每月、每周对区社会信息中心各版块收集的信息定期分类汇总、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先后整理报送《群众诉求每周办理情况汇总》70期,《领导参阅》36期,《市民热线工作月报》11期。对市民热线运行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推广,有关做法先后在省委办公厅《山东信息》、市委办公室《专报信息》等刊发,市委有关领导专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