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资料库:环翠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环翠年鉴(201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2/article/74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2/article/74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制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养护单位采用逐街踏查的方式,对城区127条市政道路(其中主干道11条、非主干道53条、背街小巷63条)和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普查。对塔山中路、渔港路、庙耩路、庙耩附路、环山街、安源街等无盲道路段增设盲道,铺设盲道板3200平方米,对建设街、建设西街等处盲道缺少止步点或盲道设置不合理的情况进行整治,增设盲道止步点300处,维修、调整盲道330平方米。对海滨路缺少无障碍坡道进行全面整治,维修、调整无障碍坡道20处。对花园南路、西河街、港北街路面进行整修铣刨,铣刨面积420平方米。对青岛路、和平路、海滨路等人行道板破损、塌陷、缺失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更换、调整面包砖、火烧板面积1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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