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资料库:环翠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环翠年鉴(201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2/article/34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2/article/34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2014年,环翠区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委常委、常务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年度工作目标。设立8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成员单位由原来的41个增加到51个,健全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定期例会制度、领导定期检查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对突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采取周调度、月通报,联合督查、定期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上级会议、文件和领导指示精神,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先后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6次,调度会议9次,区委常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4次,撰写通报、动态和报告80余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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