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人民调解】 资料库:环翠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环翠年鉴(201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2/article/2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2/article/2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人民调解】
年内,区司法局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创新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模式,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力量多元化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至年末,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869起、涉及当事人6292人;成功调处2855起,成功率99.5%;及时化解矛盾756起、预防纠纷720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9起390人次,有效维护基层稳定。 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年初,区司法局随同区委政法委多次深入基层,历时两个多月对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研,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区情实际,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以威环办〔2014〕10号文件形式印发。实施意见下发后,区司法局通过“落实调解补贴、配齐配强队伍、完善场地建设、开展业务培训、确认考核要求”5项举措,全面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年内,全区8个镇(街道)充实到司法所专门负责调解工作的人员全部到位,培训人民调解员668名,按规范化标准理顺调解委员会194个。 建立人民调解三级 “1+3”运行模式 年内,区司法局在全市首家提出在农村(社区)、镇(街道)、区级三个不同层面推行以调解为基础、预防为重点的人民调解三级“1+3”运行模式,即在农村(社区)建立以调解主任为主,派出所民警、包村干部(社区和事佬)、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广泛参与的“1+3”调解模式;在镇(街道)建立以分管领导为主,信访助理员、司法所所长、政府法律顾问广泛参与的“1+3”调解模式;在区级建立以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为主,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官、调解专业人才库成员广泛参与的“1+3”调解模式。每个层面都有1个主要责任人,负责科学调配该层面的3重调解力量,联合化解矛盾纠纷,层层筑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三级 “1+3”运行模式,受到各级领导的广泛关注。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茂德在审阅调解工作先进事迹材料后,给予肯定;省司法厅在省司法行政网站上,以《威海市环翠区多措并举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为题,全文刊发事迹材料。 推动调解力量多元化发展 区司法局积极推动调解力量多元化发展,全力促进新生人民调解力量的发展壮大;4月,全市首家专业性律师个人调解室(李再庆律师调解室)在山东鲁剑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成立。年内,先后成立威海环翠孙家疃法律服务所调解室和威海环翠西港明法律服务所李孝军调解室两个法律服务所调解室,并在威海怡和专用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规模以上企业,成立7个企业调解委员会,为全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注入新的调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