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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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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决策部署】
1月28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威环政发〔2014〕2号),要求突出发展新材料及其制品、新信息、新医药及生物产业、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海洋工程装备及高端机械装备制造等“四新一海”五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至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15%以上,至2020年达到22%。 5月9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管理的意见》(威环政发〔2014〕9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渔业安全事故和涉外渔业事业的发生,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渔区和谐稳定。 8月1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威环政发〔2014〕12号),要求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业发展,争取到2017年年末,全区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社会融资结构更加合理,金融开放水平明显提升,创新发展活力不断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高。 8月12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威环政发〔2014〕13号),要求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积极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创新发展模式,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构建与环翠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相结合,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11月4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威环政发〔2014〕17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补救的行政违法预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治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职能,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1月5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和监督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威环政发〔2014〕18号),要求依法规范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和监督服务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格式文本、示范文本等,建立配套制度,制作服务指南,实行公开公示,优化审批服务,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1月5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意见》(威环政发〔2014〕19号),要求继续深化区域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研究和实践,推进区域素质教育实现新提升、新发展,为每一名学生提供公平、有特色、高质量的优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12月26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威环政发〔2014〕20号),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便于管理、简化核算,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镇(街道)培植壮大财源、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的积极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