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简称人口计生)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不断转变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各项措施,完成人口计生工作各项指标。全区人口出生率8.65‰,自然增长率3.92‰;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4∶100,处于合理范围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9.1%,晚婚率为96.61%,晚育率为95.25%,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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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简称人口计生)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不断转变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各项措施,完成人口计生工作各项指标。全区人口出生率8.65‰,自然增长率3.92‰;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4∶100,处于合理范围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9.1%,晚婚率为96.61%,晚育率为95.25%,继续保持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