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深入落实“阳光规划”】 资料库:环翠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环翠年鉴(2014)》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1/article/77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1/article/77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深入落实“阳光规划”】

    对所有规划审批事项均坚持阳光操作、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社会监督和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水平。通过市规划局网站、规划展览馆和建设工程现场组织规划行政许可批前公告、批后公布,公告、公布率达100%,保证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规划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的要求,结合规划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内容翔实、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制作程序严谨、执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纳入市电子政务大厅,对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网上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事项科学管理和高效透明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和监督实时化,达到“大小有边界、运行能公开、网上留痕迹、全程受监控”的要求,全面实现“阳光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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