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变更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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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区法院补充政法专项编制10名,区检察院补充政法专项编制4名,乡镇司法所补充政法专项编制3名。

7月15日
△威海市环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部机构执法监察室更名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
△威海市环翠区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成立,为威海市环翠区委政法委正科级内设机构。
△威海市环翠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威海市环翠区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督查考核办公室,为区委办公室正科级内设机构。
△威海市环翠区信访局不再与威海市环翠区委群众工作部合署办公,威海市环翠区信访局核定行政编制8名,原隶属威海市环翠区委群众工作部管理的威海市环翠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划归威海市环翠区信访局管理。
△威海市环翠区委群众工作部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社会管理服务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5名,内部机构调整设置为综合科、协调指导科、社情民意科3个内部科室。
△威海市环翠区里口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为区政府直属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局、规划建设局、旅游发展 局、林业与环境保护局 5 个内部室(局),规格均为正科级,各室(局)配备主任(局长)1 名,副主任(副局长)1名。
△威海市环翠区建筑工程管理处的规格调整为正科级,增加事业编制16名,共核定事业编制30名,配备处长1名、副处长2名。
△威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定额监督管理站环翠区分站的规格调整为正科级,增加事业编制20名,共核定事业编制25名,配备站长1名、副站长2名。
△威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定额监督管理站环翠区分站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建筑工程质量造价监督管理站。
△威海市环翠区热力燃气管理办公室成立,为隶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
△威海市环翠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成立,为隶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同时取消区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承担的物业管理职能,撤销其内设机构物业管理科,核减事业编制4名。
△威海市环翠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业服务中心成立,为隶属区科技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
△威海市环翠区商业贸易局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服务业发展局,供销社仍与其合署办公,核定事业编制18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同时撤销隶属威海市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威海市环翠区服务业办公室,其职能并入威海市环翠区服务业发展局。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党校增挂威海市环翠区社会主义学校牌子。
△威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翠分局(大队)成立,与威海市环翠区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将隶属威海市环翠区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威海市环翠区城乡管理督察大队职能、编制并入威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翠分局(大队)。威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翠分局(大队)共核定事业编制102名,配备局长(大队长)1名、副局长(副大队长)4名。
△威海市环翠区社区工作管理局成立,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增挂文化服务中心牌子,同时各镇政府从财政经管服务中心、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划转1名事业编制补充到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从财政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划转1名事业编制补充到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威海市环翠区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规格由原来的正科级调整为副科级。隶属区农业机械管理局管理的威海市环翠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和威海市环翠区农机化学校,不再隶属区农机局管理。威海市环翠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威海市环翠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和威海市环翠区农机化学校划归区农业局管理。

7月24日
△撤销隶属区农业局管理的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区划办公室、隶属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威海市环翠区职业技术学校、隶属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威海市环翠区园林管理处。

9月18日
△区行政服务中心调整设置为区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名称规范为威海市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5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挂的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威海市环翠区水利移民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为隶属区水利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同时撤销威海市环翠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中心。

10月30日
△威海市戚家庄小学并入威海市翠竹小学、威海市远遥小学并入威海市孙家疃小学。
△威海市环翠区里口山生态林场成立,为隶属区林业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
△威海市环翠区图书馆成立,为隶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环翠省级旅游度假区检察室、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羊亭检察室、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温泉检察室成立,其中派驻环翠省级旅游度假区检察室规格为副科级。
△隶属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局管理的威海市环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划归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区委办公室内设机构秘书科分设为秘书一科、秘书二科,将原有行政科分设为行政科、文秘科、接待科。
△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调研科、信息科、秘书科撤销,设立接待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政法委员会综合指导科撤销,成立执法督查科(挂涉法涉诉信访科牌子);威海市环翠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置综合科、指导科。
△威海市环翠区旅游局办公室增挂威海市环翠区旅游执法大队牌子,同时,从威海市环翠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划转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到威海市环翠区旅游局。

12月25日
△威海市环翠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调整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增挂威海市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与威海市环翠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合署办公,同时为其增加事业编制4名,共核定事业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核定为3名。
△威海市环翠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成立,为隶属区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威海市环翠区机关服务中心改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挂牌机构。
△威海市环翠区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成立,为隶属区委宣传部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
△隶属区农业局管理的威海市环翠区果树研究所撤销,其职能并入威海市环翠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各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隶属威海市环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的威海市环翠区信息中心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信息产业服务中心。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北小学更名为威海市河北小学。
△威海市一轻化学工业局幼儿园更名为威海市环翠教育幼儿园。
△隶属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威海市环翠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威海老年公寓更名为威海市环翠区中心敬老院,同时威海市环翠区社会福利院增挂威海市环翠区光荣院牌子。
△威海市环翠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监事会配备主任1名。同时自威海市环翠区服务业发展局划转8名事业编制到威海市环翠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其内部机构调整设置为: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安全统筹科3个内部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