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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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2年4月,成立肥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11月,增加食品综合监管职能,改称为肥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2009年监管体制改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管理。办公地址在桃园街004号。至2011年,下设办公室、监督科、稽查队、食品一科、食品二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共有职工35人,其中党员22人。
2008~2011年,贯彻执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规范药品流通市场和中药材集贸市场。2010年11月,食品综合监管职能划转卫生局,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职能。2008~2011年,先后荣获“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集体”、“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先进单位”、“泰安市食品安全示范县”、“肥城市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桃乡先锋”、“泰安市文明单位”等19项荣誉称号,67人次受到上级表彰。

【药品市场秩序井然有序】 4年间,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200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517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176家(次),查处涉药违法案件454起,没收销毁假劣药品20余种,货值5万余元,受理群众举报25起。抽验药品304批,上报ADR监测报告2030例。开展奥运期间兴奋剂治理整顿,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7大类347个,确保全市无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发生。200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94人次,检查涉药单位924家次,纠正存在的问题617个,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案件480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5件。上报ADR监测报告3302例,抽验药品299批次。201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61人次,检查涉药单位818家次,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2起,简易程序案件692起,落实群众举报16起。上报ADR监测报告5171例,抽验药品141例。共培训药品从业人员400余人次,健康查体1084人。201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29人(次),检查涉药单位586家(次),办理简易程序案件652起,一般程序案件23起,受理并落实群众举报11起。共收集上报ADR监测报告5094例,抽验药品125批(次)。培训药品从业人员59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0余份。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到位】 2008年至2010年11月,发挥综合监管职能,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向纵深发展,建立统一、协调、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运转机制。2008年,强化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奥运食品安全信息日报告、月总结制度,督导各监管部门严把进京食品质量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及时上报杨庄煤矿一婴幼儿食用圣元优博奶粉投诉,并妥善解决。2009年,完成三鹿牌奶粉赔偿金发放工作,167名患儿领到赔偿金;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全运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保障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渠道畅通、责任明确、落实到位。2010年,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尚未到位之前,坚守本职,提前谋划,全面做好职能交接工作。协助市政府与各镇、市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问题乳粉责任书》,建立起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餐饮食品监管起步良好】 2010年11月,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职能,面对餐饮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量大、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严峻局势,提出“摸实情、打基础、促规范”的工作思路。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执法人员深入一线走访调研餐饮单位,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一一建档,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全面规范整顿的过程中,重点检查餐饮单位的经营许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等情况,开展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瘦肉精、学校食堂等10余项专项检查,净化市场环境。同时,参与“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创建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健康发展。至2011年底,已申报11家示范单位,龙山路、长山街被列为示范街创建对象。推行镇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委托执法,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协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成为山东省镇街餐饮食品安全委托执法的先行者和先行区。
(翟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