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6&A=9&rec=77&run=13

【概况】 2011年,市人民法院下设执行局(由执行局办公室、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组成)、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未成年人综合庭、法警大队、政治处(含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老干部科)、办公室、行政装备科、技术室、研究室14个庭室处队和新城、王瓜店、石横、安驾庄、边院5个派出法庭,共有干警112人。
2008~2011年,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拓宽服务领域,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发展上,坚持主题开路,理念先行,先后提出“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创优创业”、“服务科学发展,争创一流法院”、“主动能动互动,推动跨越发展”、“创科学发展之先,争人民满意之优”的工作主题,一年一个主题,明确工作方向,理清工作思路,更新司法理念。4年中着力在案件质量、阳光司法、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能动司法、服判息诉、社会管理创新、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058件,审结28511件,结案率98.1%,在保证案件数量的同时,注重服判息诉、案结事了,4年服判息诉率平均97.2%。强化实力建设,打造出以“司法责任终于泰山”和“和谐司法、和谐兴院”为核心的法院文化,铸就一支作风硬朗、素质优良、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建设以高科技、信息化为基础的审判法庭、办公场所,创新“3+4”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司法行政“五化互动”和“三段协调”解决机制,民商事案件“调解50法”,“纲目工程”等一批全省乃至全国首创的典型经验。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省委政法委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省高院集体一等功等荣誉,1名同志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十佳法官”,1名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记个人一等功。

【刑事审判】 2008~2011年,贯彻落实市委“平安肥城建设”部署,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依法严惩暴力性、侵财性犯罪以及首犯、主犯、惯犯、累犯案件,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于轻微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等采取宽松的刑事政策,促使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4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252件,审结1252件。判处罪犯1799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77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29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1493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一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推行刑事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95%以上。参与平安建设,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创办《桃乡少年审判报》,免费赠送各中小学校等相关单位。对判处管缓免予刑罚人员开办“新生学校”,4年共办班8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被帮教的人员无一重新犯罪,帮助36名未成年犯返回校园学习,为68名未成年犯联系找到工作。

【民商事审判】 2008~2011年,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民生权益,4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9770件。倡导“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高效益的审判、调解能力是高水平的司法能力”的工作理念,把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选择和最佳结案方式,加大判前评断、判后答疑、辨法析理工作力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保持在70%以上。坚持把依法办案和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有机结合起来,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炼印发《防范经营风险十项提示》,帮助有关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预防、减少经营风险。4年为企业清收外地债权7600多万元,化解历史债务5800多万元,帮助审查合同8000多份,提出司法建议200多条。妥善审结破产案件8件,涉案标的额近4亿元,盘活资产近亿元。

【行政审判】 2008~2011年,探索实行行政审判“五化互动”和“三段协调”解决机制,推动司法行政良性互动,化解“官民纠纷”。4年共审结行政案件998件,协调撤诉率保持在90%以上。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超前预防预警,防患未然,通过非诉手段化解城市拆迁、土地征用、康王河公园建设、城市监管等方面行政争议100多起,执结非诉执行案件479件,支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

【执行工作】 2008~2011年,共执结各类案件6012件。在执行工作中,贯彻中央政法委《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通知》要求,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建立完善执行警示、执行举报、执行威慑、执行联动、执行救助“五位一体”的执行工作机制。与检察、公安机关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穷尽法律手段化解执行难。4年共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3000余人次。实行“周一约访”、执行曝光和执行征信告知等制度,强化组织领导,讲求执行艺术,对困难企业采取“蓄水养鱼”、分期执行、以租抵债等多种方法,推行执行和解。妥善执结涉及近千名职工利益的山东大众橡胶有限公司破产案。

【阳光司法】 2008~2011年,坚持将司法公开作为法院的重要工作来抓,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下大力气投入资金,完善体制机制。2010年,投资建成300余平方米的便民诉讼中心,成为司法公开、便民利民的服务窗口。中心集案件受理、排期开庭、诉讼保全、快速调解、判后答疑、司法确认、案件执行、档案查阅、监督评议、委托鉴定、信访接待、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整合立案服务、信访接待、技术鉴定、纪检监察、执行工作等各类公开、便民优势资源,将单一便民服务功能拓展升级为全面、系统、综合的诉讼服务职能。实行立案、收费、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司法技术、审判纪律、责任追究“十大公开”和“舆情通报”、“周一约访”、群众评议、人民陪审员参与、人大和政协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六项制度,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力求矛盾在沟通中化解、和谐在阳光下构建、公信在服务中升华。

【纲目工程】 2011年,市法院将打造司法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创建以便民诉讼中心为“纲”,以司法服务联络员、诉前纠纷排查化解、诉讼调解、诉后救济救助和宣传引导“五张网络”为“目”的“纲目工程”。一是便民诉讼中心功能升级,将其打造成为全院便民服务指挥协调中心和“纲目工程”调度指挥部,统一协调五张便民网络,在诉前、诉中、诉后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服务。二是构建以“三联五员”为主体的司法服务联络员网络。法院联系政府相关部门、人民法庭联系镇街、法官联系村居,在有关政府部门、镇街、行政村(居)选任637名司法服务联络员,将其培训为“舆情预警的信息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信访执行的协助员、法院工作的监督员”,实现司法服务工作的全方位覆盖。三是构建以“三调联动”为平台的诉前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对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等调解的案件,依法审查、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健全完善诉讼程序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对接,2011年共审查确认257份。四是构建以“三全调解”为重点的诉讼调解网络。对于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实行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使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从单一的民商事审判领域向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拓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五是构建以“四有推定”为突破的诉后救济救助网络。对来访群众实行有情、有理、有解、有过“四有推定”,把群众的诉求、意见作为改进工作、提升形象的“试金石”、“晴雨表”,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和信访救助等各项制度,2011年共为困难群众依法缓、减、免诉讼费316万余元。六是构建以“五进送法”为载体的宣传引导网络。以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五进送法”活动为载体,采取就地开庭、巡回法庭、讲授法律课、担任法制副校长等方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
(王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