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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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年,市民政局内设人秘科、计划财务科、优抚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事务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局8个机构;辖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婚姻登记处、军队离休干部休养所、火化一场、火化二场5个二级事业单位,殡仪馆、烈士陵园、社会捐助工作站、救助管理站4个股级事业单位。2008~2011年,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在保障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管理、支持军队国防建设、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努力工作,开拓民政工作新局面。
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发展。一是城乡低保救助取得新成绩。城乡低保工作多次被列入政府实事任务和重点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先后三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00元提高到3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500元。二是五保供养水平得到新提高。至2011年,全市供养五保对象2036人,集中供养1565人,集中供养率76.9%。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到3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2000元。完成敬老院规划建设,供养床位由2008年的1615个增加到2136个。投资12万元为镇街敬老院安装全天候监控摄像头;筹资40万元配备彩电673台;投入300万元升级厨房餐厅。2011年,在全省敬老院检查验收中,14处镇街敬老院,13处为省一级敬老院,1处省二级院正在迁址新建。三是救灾应急能力得到新提升。制定《肥城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市、乡、村三级灾害信息组织网络。共下拨救灾资金400多万元,救灾物资729.8吨,救济灾民80340户、231395人。同时,做好援川救灾工作,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市第一时间成立抗震救灾捐赠办公室,接收社会各界救灾捐赠款物1227.3万元。2011年,为全市1067名灾害信息联络员发放《信息员证》,实现持证上岗。在多个城市社区建立防灾减灾“三个一工程”。新城街道河西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是城乡医疗救助取得新实效。共发放农村大病医疗救助金625.7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964人次;发放城镇大病医疗救助金189.54万元,救助719人次。五是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新进步。至2011年,全市共有9处福利企业,安置325名残疾人就业。建立上下联动、覆盖城乡的救助管理服务体系,依托镇街敬老院设立14处救助点,共救助326人,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45人,接收遣送回乡外流人员32人。2008年起,实施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共实施35例,手术成功率100%。2010年怡和园老年公寓投入使用。六是慈善组织网络体系得到新拓展。全市607个村(居)建立慈善工作联络站。市慈善总会共接收各界捐款1675.65万元,其中汶川赈灾专项捐款1077.6万元,玉树赈灾专项捐款24.62万元。支出善款605.17万元,开展“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康复助医”、“夕阳扶老”、“爱心复明”、“爱心助残”等救助活动,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6万人次。建成14家“慈善爱心超市”。2008年,市慈善总会被评为“山东省慈善工作先进单位”。
基层管理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迈出新步伐,2009年被评为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区)”。二是城乡社区建设得到新完善。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水平。逐步实现以行政村为单元的传统社会管理向以社区为单元的现代社会管理转变。三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实现登记管理与党的建设一起抓。
优抚拥军安置工作稳定发展。连续4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退役士兵实行阳光安置,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885人。
社会专项事务管理突破发展。围绕“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目标,规范婚姻登记程序,加大殡葬管理力度,严格收养登记,合格率100%。殡仪事业服务时限丧主零投诉率。2010年,设立地名网站。2009年,火化二场被评为国家三级殡仪馆。同年,婚姻登记处通过“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检查验收。

【双拥优属】 2011年,境内共有驻军单位7个,其中团级单位4个,营级2个,连级1个。全市各级调整充实双拥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支持部队科技强军工程,落实各项双拥优抚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双拥氛围,推动双拥工作再上水平,再次被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实现“四连冠”。至2011年,共有各类优抚对象9803人,其中伤残人员1095人、“三属”480人、在乡老复员军人101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205人、参战人员527人、参核人员292人、现役城镇义务兵318人、农村义务兵488人、六十岁以上农村籍退役老兵4021人、烈士子女366人。2008~2011年,连续四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实行抚恤定补金社会化发放,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在泰安市率先建立“三结合、一站式”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确定18家优抚定点医院,部分优抚对象免费加入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定点医院享受优惠减免及一站式报销待遇;建立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困难救助机制,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市级财政统一筹措、统一发放、统一标准,2011年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为5000元/户/年。
(陈乃笋)

【烈士陵园管理】 烈士陵园位于安临站镇东陆房村东北500米处凤凰山脚下,为股级事业单位,陵园内共安放烈士骨灰213个,其中陆房战斗牺牲的无名烈士178人。2008~2011年,累计投入资金50余万元,重新布展陆房战斗纪念展馆,2009年5月23日,举行纪念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东进抗日暨陆房战斗70周年纪念活动。陵园本着“缅怀先烈,教育群众”的目的,面向社会各界免费开放。每年清明节,民政局、团市委、教育局等部门组织中小学学生、团员青年、党员等前往扫墓并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据统计,前往烈士陵园瞻仰革命先烈的群众年平均5000余人次,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先后被授予“山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泰安市党员教育基地”。
(陈乃笋)

【退伍军人管理】 2008~2011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885人,其中农村籍退役士兵1053人,城镇退役士兵680人,转业士官152人。坚持政府指令性计划安置,采取经济补偿,自谋职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技能培训,优惠政策扶持等办法,拓宽安置渠道。实施阳光安置,公开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接受社会监督。4年共有419名城镇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政府发放自谋职业经济补偿金1709.3万元;367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发放培训经费23.6585万元;发放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费152.028万元。农村退役士兵,坚持城乡统筹、人尽其用,多形式、多渠道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建立两用人才开发服务机构15个,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率90%以上。
(梁明兴)

【民间组织管理】 至2011年,全市共登记社会团体202个,其中社会团体14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8个。一是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协会。坚持科学发展,规范发展的原则,引导组建机械、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行业协会,登记注册行业协会16个。二是提高民间组织管理水平。建立完善新型会计制度。2010年,举办新型会计制度学习班,规范民间组织会计账簿,严格社团财务年检审计制度。三是做好社会组织党务工作。2009年,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63%、党的工作实现100%。四是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创新。通过降低门槛,实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管理制度;部分由民政部门主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梁明兴)

【基层政权建设】 2010年3~7月完成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参选率74.6%,607个行政村(居)一次性换届成功。选出的2135名村委会成员中,523名村主任兼任村支书,1516人兼任村党组织成员,村书记、主任一人兼的比例超过86%,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71%。共选出655名女性村委会成员,实现村村有妇女成员,其中女村主任17名,大专以上学历占15%,45岁以下占55.6%,“三高三强”型干部占90%,村“两委”班子健全率100%。全市607个行政村建立村务公开栏,行政村村务公开率100%。各村均有规范的民主决策程序,重大村务决策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普及率100%,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付慧敏)

【社区建设】 截止2011年,全市已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99个,涵盖576个行政村,共有60万群众享受到社区化服务,社区化服务覆盖率95%。社区服务中心在功能设置上统一规范,按照“一场两栏三站八室”要求建设,办公及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共为驻区群众提供室外健身活动场地10.2万平方米,室内服务场所3.4万多平方米,其中综合服务厅平均面积40平方米,商业服务场所1.5万平方米,幼儿园和老年人活动场所1.2万平方米。建成城市社区16个,辖居民5.47万户,总人口16.3万人,机关企事业单位238家,工作人员131人。围绕“管理服务与创新”主题,公开选拔配齐配强462名楼院长,铺开281个居民小区的业委会成立工作,逐步形成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居委会——楼院长(业委会)四级管理网络,形成上下贯通、有效衔接的组织服务网络。龙山社区、河西社区、桃花源社区被评为全省文明和谐社区;伊家沟社区、巧山社区被评为全省商业示范社区;阳光社区、巧山社区、兴润社区被评为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河西社区被评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
(付慧敏)

【军休干部管理】 2008~2011年,市军休所共接收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6人。按照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他们的作用。2009年市军休所被泰安市民政局评为“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星级军休所”。
(王家才)

【婚姻登记】 2011年,结婚登记平均年龄男26.5岁,女 25.7岁,初婚人数占登记人数的11.8%,再婚人数占登记人数的15.5%。离婚登记当事人男平均34.1岁,女平均32.7岁,离婚人数中,20~30岁年龄段占36.31%左右,30~40年龄段占43.86%左右,40岁以上的年龄占19.82%。
(梁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