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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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至2011年,编制13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有工作人员13人;局机关内设秘书科、接访科、办信科、督查督办科4个科室,市人民政府信访复查办公室与信访局合署办公。4年中,在市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指示精神,以积极创建平安肥城、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总抓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防范在先、把握主动,注重程序、依法规范,跟踪化解、销号落实”的工作思路,以“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创新工作方法,逐步夯实和巩固基层基础,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强力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2008~2011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04件(起),其中来信870件,来访5334起。发生集体访719起,占11.6%。年均案件结服率96.5%。发生越级上访1035起,其中到泰安416起、赴省423起、进京196起。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2009年庆祝建国60周年、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第五届中国(肥城)国际有机农产品博览会、2011年庆祝建党90周年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历年各级“两会”、党代会、国庆节等重点敏感时期,均未发生大的问题。肥城市先后被评为2010年度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泰安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度泰安市信访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市;市信访局在2008年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中被评为泰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2009年度泰安市维稳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平安肥城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局连续八年被评为泰安市文明机关。

【信访组织领导体系】 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市级层面,市委书记、市长对全市信访工作负总责,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市委副书记分工信访工作,是信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兼任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一名副市长协助抓好信访工作。各镇街、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级信访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镇街党(工)委副书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长分工信访工作,是信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兼任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组织委员、副镇长协助抓好信访工作。各村(居)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村(居)信访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信访调解组织,设立信访信息员。

【信访制度机制建设】 ①各级党政领导轮流公开接访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逐步形成市、市直部门(单位)、镇街区“两级三层”的党政领导轮流公开接访体系,通过集中固定接访、重点案件约访、领导带案下访、会审研办处访、强化督查息访“五访联动”,实现“有访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②联席会议制度。在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10个专项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新增“从事过民办教师工作人员问题工作小组”,相关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③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2008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肥城市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的通知》,对上级交办案件、重点信访案件均实行市级领导包案,使每一起案件都有一名领导负责协调调度、督促办理,直至结案。④“四联一包”处理信访问题制度。2011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推行“四联一包”制度切实做好党委组织信访工作的意见》,推行以“信息联用、部门联动、案例联评、制度联建、领导包案”为主要内容的“四联一包”制度,构建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联动处置的“大组织信访”格局。⑤特殊疑难信访事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2010年,制定印发《肥城市特殊疑难信访事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建立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事项和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重点信访人的专用资金,健全特殊疑难信访事项处置化解工作机制。⑥信访事项监察记分制度。2011年,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机关作风效能监察记分办法实施细则》,将信访督办事项办理、信访积案专项治理、信访事项应急处置三项工作列入作风效能监察记分,凡重点信访事项办理效果差、发生应急问题处置不力的,从10个方面分别记分,并每月一次报送市效能办。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008年,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信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肥城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到市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特别是在重点敏感时期发生的有影响的信访问题,通过多种方式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信访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先后开展“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年”及“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各镇街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村(居)一级建立民情恳谈室,基层信访工作力量得到新的加强。二是建立信访工作“四项机制”。2011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四项机制”的意见》,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排查化解机制、问题解决机制、应急处置机制、通报考核机制,细化量化信访问题超前化解、跟踪处置、应急反应及责任追究等措施办法。三是实行群众走访“一二一”工作法。群众手持《群众诉求办理册》逐级走访,所反映的问题及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意见一目了然,通过运用《群众诉求办理册》这一有效载体,促进群众走访和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行为“两个规范”,实现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在一线化解。四是开展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活动。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越级上访专项治理活动,2009~2011年,集中化解信访积案,集中研办,带案下访,多措并举,有效处结一批疑难信访事项,筹集使用特殊疑难信访事项专项资金22万元,化解上访老户17个。

【信访法规宣传】 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教育活动,每年4月、12月两次,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置宣传台、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和诉求150人次,发放《信访条例》、《信访人须知》明白纸3000份;信访系统每年举办两次信访培训班,业务培训镇街、市直有关部门专(兼)职信访干部,460余人次。利用市委党校科级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宣讲信访法规知识,培训市镇村干部1100余人次。

【信访信息化建设】 一是在镇街铺设信访系统专网,完成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中央、省、市(地)、县、乡(镇)五级互联互通任务,做到信访事项网上录入、交办、转送、上报等工作流程顺畅,实现信访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工作高效运转。二是建立群众诉求综合受理服务系统,市、镇领导公开接访工作网上随时调度,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更加规范,网上交办案件按期结案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