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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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 2009年,14个镇街残联各选配一名残疾人专职干事,执行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办理各项保险。村(居)配备残疾人委员,建立健全残疾人档案,对辖区残疾人底数清、类别清、需求清。举办残疾人专职干事上岗培训班,为14名专职干事各配备办公电脑1台,严格落实工资待遇。2011年,设立残疾人培训服务中心,增加全额事业编制3名,招聘事业人员1名。行政村和居委会成立残疾人协会。2008~2011年,加大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工作力度,共举办残联干部培训班11期。各专门协会经常开展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提高参与社会的能力和品位。市残联机关被省残联、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评为“万名聋儿启聪工程”先进单位,被省残联评为“十一五”期间温馨安居工程先进单位;被泰安市政府残工委评为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残疾人工作爱心城市;获得市直机关科学发展观考核三等奖、对上争取工作第19名的好成绩;王瓜店街道残联被省残联评为“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先进集体”。

【残疾人康复】 4年间,加强康复机构网络化建设,成立由卫生、民政、劳动、教育、财政、残联等部门组成的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和康复技术专家小组,镇街成立康复工作指导站。2011年,市政府将建设标准化社区康复室列入10件民生实事,为60处标准化残疾人康复站配备康复器材,形成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加大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力度。2011年,建立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4年间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3251例;每年为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10名贫困患者免费住院治疗;为32名大小腿肢残患者安装假肢。培训聋哑儿童65名,为60名聋儿佩戴助听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1805件,为42名患者佩戴矫形器,为1200位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全市7000多名各类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救助。2009年,肥城被命名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

【残疾人维权】 2011年,制定实施《肥城市残疾人优惠扶持办法》、《肥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对《中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执法检查两次,市政协发起组织“桃都志愿者”关爱精神残疾人行动。法律援助联络站4年为28名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免收律师费4万元,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高度重视信访工作,4年接待来信来访310件次,处结率100%,为13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残疾人扶贫】 4年间,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16处,通过政策扶持、帮包带扶、临时救助以及志愿者助残等形式使800多户残疾人贫困家庭摆脱贫困,1.4万多名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011年,市政府将为低保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列入10件政府实事工程,4000多人次低保重度残疾人家庭享受每月50~70元的生活补助。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危房改造60户,总建筑面积3800多平方米。

【残疾人就业培训】 4年间,共安置残疾人就业623名,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取得成效。实行由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使残疾人事业有了资金保障。市政府将残疾人培训工作纳入“农民大培训计划”,利用多种渠道,对残疾人进行种植、养殖、按摩、家电维修等方面培训。4年间,通过自办、委培、联办的形式举办各种培训班135期,共培训残疾人6000余人次,经培训后就业的残疾人相当一部分已成为企业的骨干力量。(杨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