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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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实行退休公示制度,不定期对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进行抽查,确保职工退休工作的公开公正。2008年,全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1321人,其中正常退休906人,特岗退休325人,因病退休78人,因病退职12人。2009年,全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1210人,其中正常退休804人,特岗退休804人,因病退休76人,因病退职18人。2010年,全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1396人,其中正常退休953人,特岗退休341人,因病退休84人,因病退职8人。2011年,全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1425人,其中正常退休951人,特岗退休356人,因病退休98人,因病退职20人。2008~2011年,全市企业退休职工年均领取养老金分别为1050元、1203元、1395元、1548元。是年12月,按照省、市要求,启动实施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工作。经过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事业处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有736名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参保,领取相应待遇。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中心负责落实国家、省、市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及医疗待遇审核及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医疗待遇审核及支付,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统筹金的核定、征收、管理及支付,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进行监督管理。截止到2011年底,医疗保险金累计收缴68716万元,支出57135万元,结余1158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07年12月底正式启动试点工作。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列入为群众重点解决的10件实事之一。参保居民由2008年底的96545人增加到2011年的116948人。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由起初的1222万元增加到2011年底的3212万元;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08年的60元、60元、16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居民医疗支出由2008年的380万元增加到2011年底的2180万元。2008年,全市实行门诊特殊病种即时结算,在泰安市六个县市区率先实现与泰安市7家定点医院联网结算,参保人员不再有转院的感觉,受到社会一致好评。为此,肥城电视台、泰安电视台分别作报道宣传。2011年,全市33家定点医院和86家药店全部实现计算机联网结算。

【失业保险】 将镇街、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征缴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一票征缴”,实行“一票否决”,保障失业基金的足额征收。期内共收缴失业保险金1.6亿元。失业金支出较为集中,数额大,发放标准提高次数多,提高幅度大。在失业金的支付上,严把基金的支付关口,采取委托银行代发的措施,将失业金按月及时划拨到失业人员个人账户,做到应发必发,提高了基金支付的安全性。期内累计为1.6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4539.3万元。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全面应用核心平台软件系统,实现信息化运作管理。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得到明显发挥。
2008年1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336元,其中,失业保险金320元,医疗补贴16元。是年,征收失业保险基金3896万元,其中企业收缴3210万元,事业单位收缴686万元,为4923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175万元。2009年1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372.75元,其中,失业保险金355元,医疗补贴17.75元。是年,征收失业保险基金3993万元,其中企业收缴3202.5万元,事业单位收缴790.5万元,为3924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038.8万元。10月,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为19家困难企业20479人支付社会保险补贴1498.59万元。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对泰山轮胎、肥城百大等8家重点企业实施动态监测。2010年7月,失业保险基金发放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451.5元,其中,失业保险金430元,医疗补贴21.5元。10月,再次落实上级援企稳岗政策,为41家困难企业29874人支付社会保险补贴2844.54万元。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预算支出468.66万元。是年,征收失业保险基金4400.2万元,其中企业收缴3425.5万元,事业单位收缴974.7万元,为3663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030.5万元。2011年7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600元。是年,征收失业保险基金3693.5万元,其中企业收缴2783.2万元,事业单位收缴910.3万元,为3293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295万元。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基金征收费率,为全市600余家参保单位和个人减轻近500万元的缴费负担。12月,再次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预算支出1117.58万元。年末,全市实际参保人数7.39万人。

【工伤保险】 2008年,受理工伤认定案件373件。2009年,受理工伤认定案件493件。2010年,受理工伤认定案件543件。是年11月,全市628名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统筹。2011年,受理工伤认定案件559件。同年1月起执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根据《泰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7月1日起工伤保险实现市级统筹。

【生育保险】 2008年,收缴生育保险金1106万元,为1326名参保女职工核发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共计648万元,人均享受4900元。2009年,参保职工生育实行定点医疗制度,孕龄人员进行医疗服务备案,公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肥矿中心医院、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市妇幼保健院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医院,全年办理医疗服务备案1628人次,征收生育保险金1247万元,为1152名参保人员拨付生育保险待遇638万元,人均享受5500元。2010年,生育保险征缴和扩面实行计划单列,征缴任务900万元,是年完成1159万元,扩面计划7200人,是年完成10901人。同时,基金收缴比例做阶段性调整,由1%降为0.7%,为企业每年减少400万元缴费负担。参保男职工的无工作的家属享受生育保险补助,全年办理医疗服务备案2856人次,为1550名参保人员核发生育保险待遇902万元,人均享受5800元。2011年,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联网,扩面计划3300人,是年完成10391人,征缴计划845万元,是年完成1243万元,办理医疗服务备案4216人次,为1568名参保职工核付生育保险待遇942万元,人均享受6008元。

【救灾救济工作成绩显著】 2010年,制定《肥城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市、乡、村三级灾害信息组织网络。4年共下拨救灾资金400多万元,救灾物资729.8吨,救济灾民80340户、23.14万人。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市第一时间成立抗震救灾捐赠办公室,接收社会各界救灾捐赠款物1227.3万元。青海省玉树县地震后,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文体局和团市委主办“情系玉树、大爱无疆”赈灾义演晚会,共接收捐款24.6万元。2011年,为1067名灾害信息联络员发放《信息员证》,实现持证上岗。多个城市社区建立防灾减灾“三个一工程”。河西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以及救灾物资紧急运输能力得到提高。与厂家商家签订协议,对不宜采购储备的生活类救灾物资签订购买协议,确保救灾应急期间物资的紧急调运。2011年4月18日泰山森林火灾,泰安市紧急通知调用300件棉大衣,仅用不到1小时按规定要求送往受灾区域。做好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的宣传部署工作,在多个城市社区建立防灾减灾“三个一工程”(防灾减灾工作站、救灾物资储备室、救灾应急志愿服务队)。组织倡导每个公民开展“四个一”(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与他人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和避险经验,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活动。通过宣传全面提高了全市广大公民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提高了防灾减灾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王 利)

【五保供养稳步运行】 2008年,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6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600元。2011年,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300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2000元。至2011年,全市供养五保对象2036人,集中供养1565人,集中供养率76.9%,超出全省6.8个百分点。完成敬老院规划建设,供养床位由2008年的1615个,2011年增加到2136个。投资12万元镇街敬老院安装全天候监控摄像头,筹资40万元配备彩电673台,投入300万元升级改造厨房餐厅。2011年,在全省敬老院检查验收中,全市14处镇街敬老院除一处省二级院正在迁址新建外,13处全部为省一级敬老院。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得到空前提高,实现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和‘愿进全进’。(王 利)

【慈善捐赠】 4年间,每年5月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企业、省属企业及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成为慈善资金的主要来源,慈善捐款数额逐年增加。2011年,607个村(居)建立慈善工作联络站。市慈善总会共接收社各界捐款1675.65万元,(其中汶川赈灾专项捐款1077.6万元,玉树赈灾专项捐款24.62万元)。支出善款605.17万元。开展“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康复助医”、“夕阳扶老”、“爱心复明”、“爱心助残”等救助活动,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6万人次。建成14家“慈善爱心超市”。2008年,市慈善总会被评为“山东省慈善工作先进单位”。
(刘永山)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快速发展】 2008~2011年,城乡低保工作得到加快发展,城乡低保标准有较大提高,先后四次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和城市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500元,城市保障标准由月人均200元提高到310元。至2011年,城市在保2006户,4595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148.7万元。农村在保11572户,2411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008.4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动态条件下的应保尽保,保障资金实现社会化发放。(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