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测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6&A=9&rec=182&run=13

【概况】 市气象局位于新城路甲007号,为山东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与气象站局站合一。由泰安市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机构编制8人。至2011年底,内设办公室、业务科、服务科3个职能科室,干部职工7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4人。市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挂靠气象局。2008~2011年,以搞好气象服务为宗旨,以服务与地方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为目标,气象预报做到主动、准确、及时,各项工作成绩突出。2008~2011年连续4年被评为泰安市综合目标优秀达标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授予泰安市级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4年先后荣获泰安市气象系统气象业务明星单位、山东省气象系统气象科技服务明星单位、泰安市气象系统气象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气象业务】 2008~2011年,地面气象观测设有8要素自动气象站1部,不间断采集处理每日24小时温、压、湿、风向风速、降水及地面和浅、深层地温,每日3个时次人工观测云、能、天项目以及蒸发、日照。4年创百班无错情11个,2011年取得山东省集体优质荣誉。2008年6月,增加老城、王瓜店、孙伯、王庄、汶阳5个区域自动站。实现市内全部镇街有气象站的目标,为防灾减灾、防汛抗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农业气象属山东省农业气象基本站,承担土壤水分项目观测和花生作物观测任务,2010年建成土壤水分自动监测站,实现对特定地段土壤1米以内土壤湿度的24小时监控,市气象局农业气象报表连年合格,创6个百班无错情。

【气象服务】 2008年,升级MICAPS3.0平台。2010年,建成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平台,实时调阅最新云图、雷达图,预报时效可达7天。气象服务形式不断拓展,通过书面报送、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手机短信、“12121”电话自动答询系统、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向市委、市政府、防汛和安全等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气象服务。

【防雷电灾害管理】 4年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东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建筑物防雷设施管理责任,每年春季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工、人员密集、学校等场所防雷设施检查检测,验收新建竣工楼房防雷设施,出具《防雷设施合格报告》。全市没有发生大的雷击灾害。

【人工影响天气】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于1997年成立。每年根据季节变化、旱涝趋势、冰雹灾害等天气及时开展作业,每年作业8~10次,发射炮弹2000余发,增加降水量60~80毫米,年创间接经济效益800~1000万元。11年累计创经济效益1.5~2.0亿元。至2011年底,有高炮10门,分别设在10个镇街;火箭车1辆,用于机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