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市开展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简称“双欠”),确定利用3年时间全面清理2003年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市政府成立清理“双欠”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局设立办事协调机构,负责全市“双清”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同年7月,实行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合同总造价的2%缴纳工资保证金。严格执行开发经营许可制度,未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再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从源头上堵住新的拖欠。至2005年底,全市共清理有拖欠问题的工程项目226个,清理拖欠工程款23282.76万元,其中政府拖欠9135.81万元,房产拖欠988.3万元,社会清欠13158.65万元,清欠率99%,提前一年完成清欠任务。2006年,受理农民工举报129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2007年,完成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劳务工资保证金收缴500余万元,受理农民工举报16项,解决农民工工资90万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魏绪明 王开亮)
【建设领域清理“双欠”收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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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市开展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简称“双欠”),确定利用3年时间全面清理2003年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市政府成立清理“双欠”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局设立办事协调机构,负责全市“双清”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同年7月,实行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合同总造价的2%缴纳工资保证金。严格执行开发经营许可制度,未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再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从源头上堵住新的拖欠。至2005年底,全市共清理有拖欠问题的工程项目226个,清理拖欠工程款23282.76万元,其中政府拖欠9135.81万元,房产拖欠988.3万元,社会清欠13158.65万元,清欠率99%,提前一年完成清欠任务。2006年,受理农民工举报129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2007年,完成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劳务工资保证金收缴500余万元,受理农民工举报16项,解决农民工工资90万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魏绪明 王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