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经济普查。2004年,全市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乡镇办事处、大中型企业建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12月26日定为全市经济普查宣传日,出动宣传车13辆,发放《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宣传单6万余份,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宣传报道。市统计局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全程指导督察制度、每日例会制度、上报说明制度等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阶段工作的质量。2005年1月1日,经济普查正式登记。5月,通过省和国家的审核验收,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次农业普查。2006年,全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四落实”。普查工作历经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人员培训,普查试点,普查区图、电子地图绘制,普查摸底,入户登记,普查表审核、光电录入等阶段。2007年6月,普查工作通过省、泰安市组织的质量验收。
【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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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经济普查。2004年,全市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乡镇办事处、大中型企业建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12月26日定为全市经济普查宣传日,出动宣传车13辆,发放《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宣传单6万余份,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宣传报道。市统计局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全程指导督察制度、每日例会制度、上报说明制度等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阶段工作的质量。2005年1月1日,经济普查正式登记。5月,通过省和国家的审核验收,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次农业普查。2006年,全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四落实”。普查工作历经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人员培训,普查试点,普查区图、电子地图绘制,普查摸底,入户登记,普查表审核、光电录入等阶段。2007年6月,普查工作通过省、泰安市组织的质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