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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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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砂管理】
2003~2004年,全市河道采砂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共审批砂场33个,其中采砂砂场27个,储砂砂场6个。2003年,征收采砂管理费100万元。2004年,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127万元。2005年,成立肥城市河砂资源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设立肥城市河道管理局,全市河砂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实行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制度,实现全市河砂资源统一规划定点、统一出让发证、统一稽查票据、统一征收税费、统一解缴分成、统一稽查监管的“六统一”管理。2005年,规划运砂道路72.8公里,设置稽查站9处,村检查点20处,安装监控设备7台,出让砂场21个,清理储砂点48处,涉及4个乡镇,储量约200万立方米,其中河道外储量74万立方米。制定禁采区标准和采砂范围。全年共征收采砂经营权出让金597.5万元、采砂管理费735.3万元。2006年,实行《砂资源销售准运证》随车同行制度、乡镇统管村检查点制度、河道采砂区域控制桩制度、运砂车辆准装通行证制度、采砂现场负责人建档制度,全年共征收采砂经营权出让金1233.4万元,采砂管理费1583.4万元。2007年,投资50余万元建成大汶河河砂监控联网系统、税管联网系统和通信联网系统,共征收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金1228.3万元、采砂管理费1785.5万元。 (王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