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基层法律服务】

视图

档案浏览器

   【基层法律服务】
2003年,全市共有基层法律所20个,法律服务工作者170余人。2004年,全面清查2003年法律工作者代理的各类案件,坚决惩处私收案私收费等违规行为,有效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2005年,组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坚持开门整改,设立公开栏18个,意见箱23个,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设置岗位职责公示牌,聘请6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函1000余份。2006年,继续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清理非法执业点2处,清理打击非法执业人员4名,注销不合格执业人员7人,整合资源、注销法律服务所1个,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法律服务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和社会公信度大幅度提高。5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6300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千余万元。 (李大文) 编辑·校对 石 峰 贾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