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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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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判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2003~2007年,市法院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在深化法院改革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探索综合治理的新路子,创办全方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离婚前教育学校、新生学校和经济司法联络员培训中心“两校一中心”。二是大胆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和不称职亮“红”“黄”牌等拼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干部竞争上岗,人员优化组合。全院20名中层正职、29名中层副职岗位全部实行竞争上岗,92名干警优化组合交流岗位,实现人才合理流动和最佳组合。三是加强审判组织管理。进一步理顺审委会、院长、庭长、审判长以及合议庭之间的关系,加强审委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完善合议制度,实行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带头办案,强化合议庭内部监督制约。四是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大力推行“阳光审判”,推广庭前证据展示、证据交换制度,实行判前评断、判后答疑,规范、完善裁判文书制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增加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五是针对“立审不分”、“审执不分”给司法公正带来的影响,实行“大立案”改革,全院统一立案、统一收费、统一排期开庭,实行审判流程管理,有效地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六是建立执行工作机制,取消各法庭执行权,建立执行局,实行执行流程管理,有效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开展。七是落实司法为民制度措施。规范立案工作,设立立案大厅,实行审查、立案、排期“一条龙”柜台式作业,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审即结及设立假日、速裁法庭,实行网上立案、巡回办案、诉讼指导等做法,方便当事人诉讼。坚持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对困难企业和群众减缓免诉讼费,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