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实行监所检察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加大对在押人犯的检察力度。5年间,共办案67件、120人。2004年,开展“检警共建创文明监所”活动,召开联席会议64次,对在押人犯进行法制教育35次、4000余人次,与在押犯个别谈话1000余人次。提出检察建议45条,排除监所事故隐患40起。被省院授予“省级规范化监所检察室”称号。
【监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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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实行监所检察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加大对在押人犯的检察力度。5年间,共办案67件、120人。2004年,开展“检警共建创文明监所”活动,召开联席会议64次,对在押人犯进行法制教育35次、4000余人次,与在押犯个别谈话1000余人次。提出检察建议45条,排除监所事故隐患40起。被省院授予“省级规范化监所检察室”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