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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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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人大工作】
2002年6月,市乡机构改革,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或专职设置。2004年10月,地方组织法修订后,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2007年9~11月,市乡人大同步换届,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的,配1名专职副主席,不兼任的配1名专职主席。13个乡镇人代会在2008年1月20日前相继召开,共选举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3名,副主席11名,选举镇长13名,副镇长51名。 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新城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室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为镇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5年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代表活动56次,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500余条。2004年12月,新城街道办事处开展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试点工作。2007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贾忠明 李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