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资料库:肥城市地情库 章节:肥城年鉴(2003-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8/article/105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8/article/105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03~2007年,市乡村成立老年维权协调小组,加强老年维权岗建设。市老龄办设立老年维权热线电话,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和跟踪回访制度,推行“六个一”服务标准。农村依托司法调解机构建立老年维权岗,推广农村老龄干部“三敢五必到”工作方法。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落实力度。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每年组织老年维权专项检查督导、视察调研活动。通过政务网“市长信箱”、电台“行风热线”等形式,加大对老年执法的监督,发现问题挂号督办,跟踪落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司法机关实行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简化审理程序,即收即办。5年市法院受理涉老纠纷案件64件,审结率100%,减免老年人诉讼费1.6万元,减免律师服务费38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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