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老年优待政策全面落实】 资料库:肥城市地情库 章节:肥城年鉴(2003-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8/article/105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8/article/105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老年优待政策全面落实】
2003年2月,市政府制定《肥城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免除老年人出资出劳、新增农业税及附加,城镇公园、车站、公交车、医院等社会服务窗口单位设置优待老年人明显标志,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实行60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半价、70岁以上免费政策,医疗机构实行老年人就医优惠,司法机关实施老年人法律援助,政府财政实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等。市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对60岁以上老年人在查体、治疗费用上优惠30%,8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查体一次。按照巩固家庭养老、发展社会养老、鼓励自我养老的工作思路,抓好养老工作。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主渠道作用,全市共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12.6万份,签订率98.8%,兑现率99%。养老补贴制度实现突破,在泰安市率先制定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行村集体养老补贴制度,274个行政村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建立起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五保”供养、特困老人救助、老年人生活补助、新型合作医疗等八项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