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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老龄组织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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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老龄组织网络体系】
2003~2007年,市委、市政府把老龄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点工作考核目标和实事工程,为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领导保障。设立老龄工作委员会,指导、协调全市老龄工作。乡镇老龄工作统一划归社会事务办公室管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村级老年协会统一改建为老年人工作委员会,下设学习教育组、民事调解组、文体活动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三组二会”。老年人工作委员会作为村民委员会下设的农村老龄工作专门办事机构,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与村支部、村委会换届同步进行。全市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市乡村三级老龄组织网络体系。各级老龄机构的具体职责是宣传贯彻老年法规、组织开展老年活动、督促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制定《肥城市老龄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例会、检查考核、信访接待等工作制度,健全“四簿三档”,各级老年工作机构职责明确、运转有力、工作规范。老龄工作列入乡镇和市直部门考核体系,制定百分制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措施,调动各个方面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积极性。每年老人节期间,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敬老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尊老敬老作为干部考核、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标准,强化全社会重视老龄工作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