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和再就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6&A=7&rec=651&run=13

为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要求. 健全和强化了以职业介绍为中心“四位一体”的就业服
务体系建设。1993年,投资30万元,建成了肥城市中心劳务市场,面向社会提供劳动事务
一条龙服务。宣传引导城镇待业青年和下岗失业职工转变就业、再就业观念,积极拓宽就业
门路,“五抓并举”促安置。增加国有、集体企业的就业安置容量。清退企业临时工、腾岗
腾位、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就业岗位。5年中,国有、集体企业招用职工1. 12万人。拓展
乡镇企业安置渠道。1995年,肥城市政府出台了32号文件,办理厂长、经理(技术骨干)及
待业青年招聘手续2158人。至1997年底,乡镇企业共招用城镇待业人员5337人。加强劳
动服务企业的就业安置。制定了劳动服务企业可直接招用职工或固定人员等优惠政策。5年
中,全市新建劳动服务企业33家,共招收和固定职工1.01万人。全市劳动服务企业达到188
家,产值2. 6亿元,从业人员1.66万人。加强劳务输出工作。市劳动局发挥组织管理和服
务职能,1993-1997年,直接组织输出1. 46万人。5年来,全市城镇人员失业率控制在3. 0%
以内,低于省市平均水平。把再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制定优惠政策,调动企业、行业安
置积极性。5年全市共分流安置富余职工5100人。其中,安置失业、下岗人员1123人,再
就业率达到90%以上。1997年,市劳动局被评为山东省和泰安市实施再就业工程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