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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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5月,肥城市被山东省确定为区域性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县。至1997年,
全市有8家企业推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84家实行了“一脱两挂”,即职工个人收入与工资标
准脱钩,与劳动岗位和贡献挂钩。推行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困难职工生
活。经上级劳动部门审定.确定肥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建立了帮困资金制度。市劳
动局组织对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多渠道筹措帮困资金140万元,对59户(次)困难企业的4966
名(次)职工发放帮困资金70. 9万元。建立资金预留户制度。市劳动局与市经贸委、商贸委、
建委、银行等部门联合,制定设立工资预留户实施意见。1997年,全市11户困难企业开设
了工资预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