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法律法规规范商标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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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宣传法制法规。5年来,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培训班等形式宣传《商标法》《广
告法》24次,发放学习资料5000多册,培训商标广告管理员1500人次,宣传群众30万人
次。②加强商标管理。引导企业为其定型产品办理注册商标264件,其中有效商标238件。
督促企业办理商标变更360项,商标到期续展26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5件,处理商
标使用有问题企业30余家,办理农业商标12件,个体、私营企业商标18件。1996年,为
肥桃开发公司注册了“肥城桃”证明商标。1997年,为湖屯的火腿、馒头,大辛庄的犬肉,
尹家水饺等个体私营企业的产品办理了商标注册。在泰安市著名商标评选中,肥城有7件入
选。同时,对商标印刷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堵塞侵权、假冒商标和虚假广告的源头。③加强
广告管理。1994年6月,市政府转发了工商局《关于加强广告业发展规划的报告》。1996
年7月,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的通告》,形成了多媒体、
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广告经营体系。1997年,全市广告经营单位10家,经营人员84人,
注册资金349万元,年经营额350万元。经营单位开展了对广告经营单位年检验收、清理整
顿工作和审查工作。5年共审查广告2300条,准予发布2200条,杜绝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发
布。每年两次对城区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顿,共检查主要街道40多条(次),商店门牌4500
多块,更改牌匾120多块、布幅广告135条,规范了城区企业的广告行为。(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