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及身份证管理逐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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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服务、方便群众,不断提高现代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市户政工作上了新台阶。
1993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人口统计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被泰安市公安局评为“文明示范
单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1993年,户籍科购置了微机,首开泰安市人口信息现代化管理
先例。至1995年,市辖17个派出所(分局)户籍室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1996年,泰安市公
安局授予户籍科人口信息系统计算机管理工程建设先进单位。搞好“两个服务”,开展“文
明窗口”活动。制定了“窗口服务规定”,实行警务公开栏。印发了40万张“便民服务明白
纸”,聘请了56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公开向社会作出限时服务、文明服务承诺,提高了户籍
及身份证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突出暂住和重点人口的管理。成立了暂住、重点人口管理领
导班子,量化工作目标,落实到责任区民警,完善了管理制度。5年共登记暂住人口6. 9万
人。强化查验身份证制度。签订治安责任书,对可疑人员逐一函调。共发函外调987次,复
函2000余份,查出各类违法犯罪线索244条,破获各类案件87起。对重点人口建立“一卡
两档”。列管对象7293人,其中70%建立了帮教小组,改好率达98.8%。通过对重点人口的
管理,获得各类违法犯罪线索713条,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94名。5年共制发身份
证12. 56万份,其中换证6376份,办理快证2739份。身份证底卡室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近
2000人次,为公检法查处案件提供线索70余条。共办理边境通行证14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