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按照干部的“四化”标准和法律考核、到会任命、表态发言、述职评议等法定程序,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干部399名,其中任职367人,免职30人,撤职2人。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按照干部的“四化”标准和法律考核、到会任命、表态发言、 述职评议等法定程序,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干部399名,其中任职367人,免职30人, 撤职2人。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