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市信访局撤销,其职能并入市委办公室。1995年7月恢复肥城市信访
局。1997年行政编制10人.设人秘、接访、办信(查办))3个科。17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了2-3
人的信访办公室,实行挂牌接访。全市607个行政村(居委会)设立了3-5人的信访民调组织。
市、乡两级成立了信访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信访工作,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5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950件起(来信4235件,来访1715起)。其中,1993
年来信575件,处结率为95. 3%,来访86起,处结率为95. 3% ;1994年来信643件,处结
率为96 %,来访171起,处结率为97%;1995年来信576件,处结率为96. 5%,来访182
起,处结率为96%;1996年来信1425件,处结率为96. 8%,来访775起,处结率96. 2% ; 1997
年来信1016件,处结率为98.4%,来访501起,处结率98.4%
坚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包案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5年阅批人民
来信2686件,占来信总量的63.4%。其中1993年阅批197件,1994年323件,1995年338
件,1996年1126件,1997年702件。接待群众来访406起,占来访总量的23. 7%。其中,
1993年接访37起,1994年55起。1995年63起,1996年133起.1997年118起。市领导包
案查处信访问题255件起,占重要信访案件的21% 1996年,建立和落实了市委书记办公
会、市委常委会和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1997年5月,实行了市、
乡党政一把手每人每月处理一件信访问题制度。每月上报一次,市信访局每两个月汇总通报
一次情况。1997年,市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即亲自处理信访问题257件,促进了信访
问题的解决。
全市各级认真宣传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和《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山东省人
民政府上访程序(试行)》及《关于实施群众逐级上访制度具体办法》。市委、市政府先后制
定了《关于处理集体上访问题信访问题的规定》《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若干规定》《肥城市人
民政府关于实施群众逐级上访的通告》,推行了逐级上访制度。实行了双向承诺,乡镇与初
信初访人签订《处理信访问题协议书》,在认真调查、公正处理后填写《上访答复意见》。进
一步强化了依法治访的措施,有效地控制了越级上访。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按照考核记
分标准,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信访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1996年,群众来信来访是建国以来最多的一年,信访总量达2200件起,其中来信1425
件,来访775起,集体访132起2589人次。市委、市政府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制定了《关
于严格责任、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党政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
总责,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授予市信访局信访问题交办权、协调权、督
查权和通报批评权。市信访局正确行使职权,宏观管理,微观控制,积极协调,发挥了重要
作用、信访工作与评先树优挂钩,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度,严格了奖惩。信访问题大出现,
大解决,当年扭转了被动局面,1996年市直部门岗位考评中,信访局被评为先进集体。1997
年,各级进一步巩固成果.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市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大好形势。潮泉镇、
马家埠镇被泰安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市信访局被市委、市政府授
予“红旗单位”。
5年来,市信访局对信访工作文件、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立档469卷,机关档案
达到省三级标准。利用《信访情况》《信访摘报》《信访动态》等形式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
供信息240件,其中被采用221件。
立足大局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视图
肥城市信访局局长 刘振玉
1993年11月,市信访局撤销,其职能并入市委办公室。1995年7月恢复肥城市信访
局。1997年行政编制10人.设人秘、接访、办信(查办))3个科。17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了2-3
人的信访办公室,实行挂牌接访。全市607个行政村(居委会)设立了3-5人的信访民调组织。
市、乡两级成立了信访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信访工作,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5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950件起(来信4235件,来访1715起)。其中,1993
年来信575件,处结率为95. 3%,来访86起,处结率为95. 3% ;1994年来信643件,处结
率为96 %,来访171起,处结率为97%;1995年来信576件,处结率为96. 5%,来访182
起,处结率为96%;1996年来信1425件,处结率为96. 8%,来访775起,处结率96. 2% ; 1997
年来信1016件,处结率为98.4%,来访501起,处结率98.4%
坚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包案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5年阅批人民
来信2686件,占来信总量的63.4%。其中1993年阅批197件,1994年323件,1995年338
件,1996年1126件,1997年702件。接待群众来访406起,占来访总量的23. 7%。其中,
1993年接访37起,1994年55起。1995年63起,1996年133起.1997年118起。市领导包
案查处信访问题255件起,占重要信访案件的21% 1996年,建立和落实了市委书记办公
会、市委常委会和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1997年5月,实行了市、
乡党政一把手每人每月处理一件信访问题制度。每月上报一次,市信访局每两个月汇总通报
一次情况。1997年,市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即亲自处理信访问题257件,促进了信访
问题的解决。
全市各级认真宣传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和《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山东省人
民政府上访程序(试行)》及《关于实施群众逐级上访制度具体办法》。市委、市政府先后制
定了《关于处理集体上访问题信访问题的规定》《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若干规定》《肥城市人
民政府关于实施群众逐级上访的通告》,推行了逐级上访制度。实行了双向承诺,乡镇与初
信初访人签订《处理信访问题协议书》,在认真调查、公正处理后填写《上访答复意见》。进
一步强化了依法治访的措施,有效地控制了越级上访。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按照考核记
分标准,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信访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1996年,群众来信来访是建国以来最多的一年,信访总量达2200件起,其中来信1425
件,来访775起,集体访132起2589人次。市委、市政府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制定了《关
于严格责任、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党政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
总责,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授予市信访局信访问题交办权、协调权、督
查权和通报批评权。市信访局正确行使职权,宏观管理,微观控制,积极协调,发挥了重要
作用、信访工作与评先树优挂钩,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度,严格了奖惩。信访问题大出现,
大解决,当年扭转了被动局面,1996年市直部门岗位考评中,信访局被评为先进集体。1997
年,各级进一步巩固成果.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市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大好形势。潮泉镇、
马家埠镇被泰安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市信访局被市委、市政府授
予“红旗单位”。
5年来,市信访局对信访工作文件、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立档469卷,机关档案
达到省三级标准。利用《信访情况》《信访摘报》《信访动态》等形式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
供信息240件,其中被采用22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