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大局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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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信访局局长 刘振玉

1993年11月,市信访局撤销,其职能并入市委办公室。1995年7月恢复肥城市信访
局。1997年行政编制10人.设人秘、接访、办信(查办))3个科。17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了2-3
人的信访办公室,实行挂牌接访。全市607个行政村(居委会)设立了3-5人的信访民调组织。
市、乡两级成立了信访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信访工作,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5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950件起(来信4235件,来访1715起)。其中,1993
年来信575件,处结率为95. 3%,来访86起,处结率为95. 3% ;1994年来信643件,处结
率为96 %,来访171起,处结率为97%;1995年来信576件,处结率为96. 5%,来访182
起,处结率为96%;1996年来信1425件,处结率为96. 8%,来访775起,处结率96. 2% ; 1997
年来信1016件,处结率为98.4%,来访501起,处结率98.4%
坚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包案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5年阅批人民
来信2686件,占来信总量的63.4%。其中1993年阅批197件,1994年323件,1995年338
件,1996年1126件,1997年702件。接待群众来访406起,占来访总量的23. 7%。其中,
1993年接访37起,1994年55起。1995年63起,1996年133起.1997年118起。市领导包
案查处信访问题255件起,占重要信访案件的21% 1996年,建立和落实了市委书记办公
会、市委常委会和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1997年5月,实行了市、
乡党政一把手每人每月处理一件信访问题制度。每月上报一次,市信访局每两个月汇总通报
一次情况。1997年,市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即亲自处理信访问题257件,促进了信访
问题的解决。
全市各级认真宣传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和《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山东省人
民政府上访程序(试行)》及《关于实施群众逐级上访制度具体办法》。市委、市政府先后制
定了《关于处理集体上访问题信访问题的规定》《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若干规定》《肥城市人
民政府关于实施群众逐级上访的通告》,推行了逐级上访制度。实行了双向承诺,乡镇与初
信初访人签订《处理信访问题协议书》,在认真调查、公正处理后填写《上访答复意见》。进
一步强化了依法治访的措施,有效地控制了越级上访。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按照考核记
分标准,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信访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1996年,群众来信来访是建国以来最多的一年,信访总量达2200件起,其中来信1425
件,来访775起,集体访132起2589人次。市委、市政府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制定了《关
于严格责任、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党政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
总责,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授予市信访局信访问题交办权、协调权、督
查权和通报批评权。市信访局正确行使职权,宏观管理,微观控制,积极协调,发挥了重要
作用、信访工作与评先树优挂钩,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度,严格了奖惩。信访问题大出现,
大解决,当年扭转了被动局面,1996年市直部门岗位考评中,信访局被评为先进集体。1997
年,各级进一步巩固成果.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市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大好形势。潮泉镇、
马家埠镇被泰安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市信访局被市委、市政府授
予“红旗单位”。
5年来,市信访局对信访工作文件、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立档469卷,机关档案
达到省三级标准。利用《信访情况》《信访摘报》《信访动态》等形式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
供信息240件,其中被采用22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