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山东省政府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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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副农字第一九二二号二十六年三月十三日
令肥城县县长
呈一件:呈为拟在肥城建设制造肥桃罐头工厂藉资提倡实业而期发展农村经济由。
呈件均悉。查肥城桃本为著名特产,徒以性易腐烂,不便运销,难期推广。去年
曾经建设厅合作指导处试办肥桃运销,销路虽畅,惟以生产技术不良,致虫蛀病染裂
痕及机械伤者甚多;且产量不多,出产地之价格亦过高,殊鲜成效。故欲利行销,必
须先谋改良品种。该指导处自去年运销工作完竣后,即在该县租定桃园一段,着手栽
培,以图技术之改进。将来生产大小均匀,品质优良,运销自易。所请筹设制造肥桃
罐头工厂俾利畅销一节,尚有见地。惟以肥桃产量太少,势难作大规模制造,成熟期
间太短,工厂久闲,亦不合经济原理。又肥桃为粘核性,制罐工作,甚感困难,且届
成熟时期,其果肉多液化,若加水加热,势必溶解。有此数端,制造罐头,实属不宜
。除交建设厅督饬合作指导处积极改良品种,以利推广外,仰即遵照协助办理可也。
此令件存。

主席韩复榘

建设厅长张鸿烈
原件抄自《山东省政府公报》二十六年五月十六日第43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