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撤县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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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转了山东省人民政府1991年7月《关于撤销肥城县设立肥
城市的请示》,同意撤销肥城县,设立肥城市(县级)。
1992年8月22日,肥城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作出关于肥城市地方国家机关对
外办公日期的决定,关于撤县设市后地方国家机关改变名称的决定,关于撤县设市后改变被任命工作
人员职务名称的决议,关于撤销新城镇设立新城办事处的决议等。1992年9月,肥城撤县建市。9月7-8
日,肥城市隆重举办第二届肥城桃节暨撤县建市庆祝活动。中央和省、泰安市领导、台湾同胞、海外
侨胞、国内外经济、新闻等各界人士、群众代表等共计2万多人参加了开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