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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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1980年,县革命委员会制定《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鼓励青
年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实行"准生证"制度。1986年,实行"提倡一孩"的生育政策,
鼓励晚婚晚育。1988年7月,颁布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1989年5月,县政府
制定《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计划生育工作作出5
0条具体规定。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计划生育问题的十条规定》。8月,县委、县
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全县开展"以宣传教育为主、避
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文明单位达标活动。1991年3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
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严格领导责任、严格奖惩制度的规定》,实行"追踪奖惩、一票
否决"制度。1994年4月,市政府制定《肥城市城市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把城市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各系统、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
管理目标责任制之中。2000年12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意见
》,推进人口综合治理,依靠政策,调动、保护群众计划生育的积极性。2001年12月
,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宣传教育1988年,全县利用广播喇叭、宣传车等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普及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础知识。1991年,乡村人口学校开展青春期、新婚期、孕
产期、育儿期、中老年期"五期"基础知识培训教育活动。1994年,人口理论知识列入
市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学习培训内容。电视台、广播电台、
肥城日报社分别开办《计生传真》、《人口与计划生育》、《计生园地》等专题栏目
,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社会公益性宣传活动。1996年3月,潮泉镇百福图村建成全
国第一个农村人口文化大院,此后,在全市推广。1999年,全市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
活动。2001年,成立人口文化促进会、计划生育幸福文工团。至2002年,全市面向农
村开展结婚新风、文艺演出、典型演讲、优生优育优教展览、专项服务"五进村",婚
前教育做到家、基础知识教到家、典型事例讲到家、科技图书送到家、排忧解难帮到
家、优惠待遇发到家为主要内容的婚育新风"六到家"活动,建成农村人口文化大院3
96个。2002年7月,肥城市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为全国婚育
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县(市)。
技术服务1986年,17个乡镇设立计划生育服务站。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展已婚
育龄妇女环情及孕情检查、避孕药具发放等避孕节育技术工作。全县已婚育龄夫妇主
要采用放置避孕环、使用避孕药具、男性输精管结扎、女性输卵管结扎等避孕节育措
施,综合避孕率达26.54%。1989年达41.98%。1991年,95%的行政村设立计划生
育服务室,配备服务器材,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月走访、季透查制度。全县清查漏管
育龄妇女,清理出假证明、节育措施不落实2万余例。1994年,完善市乡服务站宣传
、技术、药具、培训四项功能,对节育对象实行挂账消号和跟踪随访制度,节育手术
实行服务站服务项目许可、技术人员技术操作许可"两证许可"制度,建立健全药具管
理队伍和管理制度。1997年,潮泉镇、仪阳乡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试点工作。
1999年,全市确立"以人为本、按需服务"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理念。市政府印发
《关于落实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实施细则的
通知》,制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有奖举报办法》。已
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9.45%。放环、使用避孕药具成为育龄群众使用的主要
避孕节育措施。2000年,全市开展育龄妇女需求信息调查采集活动,开通服务热线咨
询电话、配置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优生优育指导、不
孕不育诊治、生殖健康保健等服务工作。2001年10月1日,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管理条例》,免费为农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至2002年,市乡计划生育
服务站均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全市607个行政村全部实行避
孕方法知情选择,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9.56%。
流动人口管理1988年后,县内流动人员和外来人员数量逐年上升,至1995年,全
市跨乡镇、办事处流动人口9521人。2000年,18436人,平均每年增加1783人。1988
年、1990年、1991年,县政府先后三次组织计生、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
作组,集中清理新城农贸市场流入人口,主要进行了节育措施落实和收缴计划外生育
费。1996年,市委、市政府发布施行《肥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人
口中的育龄妇女实行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和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制度。199
8年,建立市、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微机管理系统。1999年,实行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管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合办公制度。2000年,全市换发《流动人口婚育证
明》,跨乡镇、办事处流动人口18436人,平均每年增加1783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持证率、发证率、建档率、验证率均达到100%。
城市计划生育管理1999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的实施意
见》,新城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升为一级事业单位,管理城市计划生育。实行"单
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双重管理、双重考核"的管理体制,各乡
镇、办事处与辖区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级分别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
管理责任书》,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市直系统与各主管部门、下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
任书,实行部门负责制,履行条条管理责任。各乡镇、办事处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实行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2000年,新城办事处4个社区
居民委员会调整为8个居委会,各乡镇驻地逐步建立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