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城乡居民收入与支出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6&A=4&rec=538&run=13

198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63元,支大于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67元,占纯
收入的83%,其中生活消费品支出434元。城镇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年平均工资
2161元;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1120.5元。城镇居民储蓄余额15783万元。
1995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790元,是1988年的3.18倍;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
048元,占纯收入的59%,比1988年提高1.24倍其中生活消费品支出659元。县及县以
下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年工资4586元,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平均工资4824元
,企业人员年均工资4519元,城镇集体企业从业人员年均工资2246元。城乡居民储蓄
余额217471万元,比1988年提高12.78倍。
200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239元,是1995年的1.81倍;总支出2953元,是1
995年的1.41倍。其中用于生活消费支出1671元,占纯收入的52%,消费支出比1995年
提高0.61倍,其中生活消费品支出9888元。城镇在岗职工年均工资9393元,比1995年
提高1倍。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均工资12039元,比1995年提高1.5倍。城乡居民
储蓄余额521600万元,比1995年提高1.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