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看守及治安拘留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6&A=4&rec=427&run=13

看守监管1988年,看守工作以“防脱逃、防暴狱、防行凶、防自杀、防非正常死亡”
为重点,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严格收押、提讯、押解、通信、会见亲属、劳动等
手续,在押人员伙食费每人每月60元。看守所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对在押人员的监内
活动情况实行24小时监控。1995年6月,在押犯李××被打死在看守所内。11月,在
押死刑犯葛××在市医院就诊时乘看管人员不备脱逃。1996年8月,公安机关接管被
羁押人员看管教育。1998年,在押人员伙食费提高到每人每月85~105元。2000年,
被羁押人员出监室穿着米黄色坎肩。1988~2002年,在押人员共提供案件线索257条
,破获案件1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
治安拘留1983年1月,建立治安拘留所,所址在看守所院内监区之外,设警察10
余人,负责对治安拘留人员的约束、教育及管理。1988年,治安拘留167人。之后,
治安拘留人员数量逐年增加,至2002年,治安拘留人员1767人。1988~2002年,年均
治安拘留4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