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维护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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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11月,公安机关内设经济文化保卫股,1954年5月撤销。1974年1月设立内保股
,1985年易名保卫科。专门负责境内机关、团体及县直企事业单位治安和安全防范的
指导监督。1999年2月,撤销保卫科,组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下设6个中队,编制2
5人。
维护税收秩序2000年,协助外省、地查办涉税案5起,追回税款28万元,抓获犯
罪嫌疑人3人。2002年,侦破肥城矿业集团崔××、朱×、鹿××等40人买卖增值税
专用发票犯罪团伙,刑事处理17人,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58.5万元。1999~2002年,
侦破虚开和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0起,共虚开190张,税价合计1777.9万余元,偷
税158.2万元,依法起诉26人。
维护经济合同秩序2002年3月,侦破四川省广汉市卿××利用签定购销合同诈骗
泰山轮胎厂案,案犯仅付货款50.1万元,骗走价值122.04万元的轮胎,销货后携款潜
逃。是年,查处市焦化厂副厂长刘××、泰山轮胎厂业务员陈××签订经济合同失职
被骗案,将刘、陈依法起诉。1998~2002年,全市共侦破利用签定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案件28起,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
维护生产经营秩序1999年,清理信阳建安公司债权,收回利润58万元,物资价值
10余万元。2000年,查办市造纸厂杨××、蔡××挪用资金案,挽回经济损失400万
元。2002年,查办安驾庄镇水泥厂因忽视安全生产引发喷窑事故,烧伤致死4人重大
责任事故案,厂长肖××、副厂长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企事业单位安全预防1988年,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共有保卫处(科)51个,
专职保卫人员210人。每年组织2~4次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防
盗密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由单位领导人签字,责
任落实到人。常年开展“警企共建”、“地企共建”活动,警、企、地三方互动,打
击“厂霸”、“矿霸”。至1997年,保卫处(科)增至60个,专职保卫人员987人,另
有17个单位设兼职保卫人员21人,在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经济民警队11个,队员447
人,护厂(矿)队52个,队员3648人,治安保卫委员会658个,成员2732人。2000年,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列管68家企业单位。至2002年,列管企业单位减少为58家。
技术预防1992年,银行、财会室、市委、市政府机关等重点部位引入安全预防设
备,称技术预防。至2002年,全市2800多个金融营业网点和财务室,普遍安装电视监
控装置、铁甲防盗箔膜及铁门、铁窗、铁防盗板和自动报警器,安装报警自动拨号电
话,实现与“110”报警服务台联网。15处机关、80处金融网点、25处物资仓库、5处
油库、72处加油站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网络。
保安服务1993年7月,组建肥城市保安服务公司,隶属公安机关领导,实行企业
化管理。至2002年,全市保安员300人,受雇于51家企事业单位。驻肥企业石横电厂
、电力二公司,设企业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协调地企治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