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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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肥城市委政法委员会1956年8月,中共肥城县委设政法部。1958年撤销,翌年8月
恢复,1962年7月撤销。1981年10月,恢复设立中共肥城县委政法委员会。1987年,
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办公室划归政法委。1991年,成立肥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为一级行政单位,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乡镇党委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
组,配1名政法副书记。1993年,撤销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办公室,职能并入政法委。
政法委设人秘、综合治理、普法打击经济犯罪3个科室,定编10人。1999年,增设政
工科。2001年3月,设立肥城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一级事业单位,定编7人
,隶属政法委,设协调督查、宣传调研2个科室。2002年,政法委设办公室、政工、
调研、执法监督4个科室,编制12人。
肥城市公安局1988年,内设15个科室、20个派出所,共有民警413人。1989年,
公安交通警察队升格为二级事业单位。1990年,新城、王瓜店、石横公安派出所改称
公安分局,二级行政单位,公安交通警察队改称公安交通警察大队。1993年,成立保
安公司,企业单位,由公安局代管。局机关设18个科室,276名人民警察分别被授予
警督、警司、警员不等警衔。1996年,刑警队升为二级行政单位。1997年,实行“侦
审合一”预审科并入刑警队,设立督察室。1999年,组建治安管理大队和经济犯罪侦
查大队,二级行政单位。老城、汶阳派出所改称公安分局,二级行政单位,公安交通
警察大队升格为一级事业单位。2000年,市区内增设龙山公安分局,新城公安分局改
称桃花源公安分局,肥城矿务局公安处,改建为泰安市公安局陶山分局。督察室改建
为督察大队,分设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大队,政工科改称政治处,政保科改建为国家安
全保卫大队,均为二级行政单位。局机关增设外事管理科。2001年,湖屯、安临站、
安驾庄、边院派出所改称公安分局,二级行政单位,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改称交通巡逻
警察大队,撤销马家埠、东陆房、过村派出所。同年,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
公安局称号。2002年,投资3000万元,建成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办公大楼。至年底
,局机关共设20个科室队,辖1个一级事业单位,8个二级行政单位,11个公安分局,
5个派出所,共有干警576人。
肥城市检察院1988年,检察院内设11个科室,共有干警79人。1998年,评定检察
官等级,共评出高四级5人,一级21人,二级25人,三级20人,四级17人。1998年,
推行主办(诉)检察官制度。1999年,检察院达到全国检察基层院班子好、队伍好、机
制好、业绩好、形象好“五好”标准,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
位”。2000年12月,办公地点迁至北京路东首2号,新办公大楼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2002年,检察院内设侦察监督、公诉、控告申诉检察、监所检察、检察技术、民事行
政检察、装备、犯罪预防、办公室9个科室和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侦查局2个一级
行政单位,政治处1个二级行政单位,共有干警96人。
肥城市人民法院1988年,设立行政审判庭,建成建筑面积1528平方米综合审判庭
,增设潮泉、马家埠、过村、东陆房4个法庭。全市共有18处法庭(含1处矿区法庭),
达到一乡(镇)一庭。共有审判员、助审员62人、法警5人、其他22人。1989年1月,撤
销刑事审判二庭和信访科,设立告诉申诉庭、行政监察室、法医技术室。1993年12月
,市法院获最高人民法院集体一等功奖励。1995年4月,成立法警大队。1996年1月,
老城、石横、安驾庄、汶阳、桃园5处法庭改为中心法庭。1998年,评定法官等级,
共评出高四级法官5人、一级法官32人、二级43人、三级24人、四级16人、五级3人。
1999年3月,撤销告诉申诉庭,设立审判监督庭和立案庭,经济一庭、二庭合并为经
济审判庭。撤销部分人民法庭及中心庭,保留新城、王瓜店、石横、安驾庄、边院5
处法庭,为二级行政单位。2001年,撤销执行庭,建立执行局,为一级行政单位。同
年,投资200万元,建成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的王瓜店审判办公楼。同年12月,位于
城区左丘明路01号的法院办公大楼竣工启用。办公大楼总投资2400万元,建筑面积1
.18万平方米,主楼9层,分办公区、审判区,设语音数据点、监控点、有线电视点。
2002年1月,民事审判庭改称民事审判一庭,经济审判庭改称民事审判二庭,政工科
改称政治处。至年底,法院内设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工会、办公室、研究室、
刑事庭、民一、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内设一室三庭)、法警大队
、法医室和5处人民法庭。共有审判员106人,助审员2人,法警7人,辅助工作人员2
7人。
肥城市司法局1988年,司法局内设4个业务科室,辖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17个
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站。1992年,共有干部职工55人,其中乡镇司法助理员17人,
职工7人。1993年,司法局设人秘、法制教育宣传、基层人民调解3个科室,定编15人
。2002年,设人秘、政工、法制宣传、基层工作、律师公证管理、法规6个职能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