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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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力调配1988年,职工调动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省外调入需经山东省劳动厅审批,
省内外市地调入经泰安市劳动局审批。全年共办理职工调动450人,外地调入67人(其
中技术工人58人)、调出63人。1003名亦工亦农人员转为农民合同制工人,专项指标
招工279人,肥城矿务局及县属煤矿招收435名农民轮换工,山东省建筑公司等10个单
位招收农民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908人,安置军转干部家属18人。
1993年4月,实施《企业职工流动的试行办法》,打破企业所有制及职工身份界
限,市属企业之间职工流动可由企业直接办理,不同所有制企业间职工调动由劳动部
门备案,放开农民合同制工人调动限制。1996年11月,实施《企业职工流动的规定》
,职工调动统一到劳动局办理,每周3天在职业介绍大厅集中办理职工调动手续。20
00年5月,职工调动取消集中办理方式,随时调动随时办理。
1989~2002年,年平均办理职工调动600多人,市内职工调动约占80%,职工调入
、调出约占20%,调入略大于调出。分流困难、破产企业职工820人,安置军转干部家
属195人,办理专项招工515人,肥城矿务局及市属煤矿招收农民轮换工、农民合同制
工人830人,农民合同制工人转招城镇合同制工人3539人。其中,农业户口转城镇非
农业户口1160人。1994~1999年,安置计划外委培和“双招”大中专毕业生533人。
劳动合同1986年,实行劳动合同制。市直企业与职工开始签订劳动合同。1989年
,实行劳动合同签证制度,对驻肥、市属、乡镇企业10余万名职工的劳动合同进行签
证。1993年5月,肥城市被确定为区域性劳动制度综合配套试点市(县),市属8家企业
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年底,驻肥及市属企业152个,共签订各类合同2.94万份。19
95年,驻肥企业、乡镇企业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市共签证劳动合同8.6万份。20
02年,签证劳动合同1.2万份。
1995年,推行企业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由劳动部门审查备案。
1997年,集体合同审查备案185份。至2002年,累计审查备案集体合同327份,市属企
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5%。
劳动争议处理1987年8月,成立肥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展
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1988年,设立企业调解委员会143个,实施《肥
城县企业调解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10月,受理山东省第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全年
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起,结案11起。1994年,受理第一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全年
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起。1997年,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
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起。1988~2002年,累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79起,结案率
100%。
工伤认定与管理1991年,成立肥城县病伤职工医务技术鉴定小组,负责职工病伤
鉴定工作。1998年,市劳动局与保险事业处联合开展工伤认定业务,全年共受理工伤
认定5起。其中,提起行政诉讼1起。2000年,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全
年共受理工伤认定22起。其中,提起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起。2002年,调整工伤
全残人员和工伤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全市21名全残人员抚恤金月平均388.95元
。152名供养亲属抚恤金月平均215.64元。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37起。其中,提起行
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