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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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设立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定编2人,归属劳动局管理。1988年6月,
升为一级单位,编制7人,归属政府序列。1990年,改称老龄委员会办公室。2001年
7月,更名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02年,14个乡镇、办事处设老年协会,607个
行政村设老年人工作委员会。
1994年,全市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0.2%,按联合国规定:人口结构中60岁以上老
年人的比例达到10%即为“老年型”社会,肥城成为泰安市最早进入“老年型”的县
市。至2002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11.4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95%,平均每年
增长2.2%。
1991年,全县592个行政村建立老年协会组织,老年协会成员5361人。建立老年
活动室316处,其中县直36处、乡镇24处、村级256处。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4.8万户
,占应签户的86%。至2002年,全市607个行政村建成老年文体活动场所354个、老少
同乐园37处,常年参加文体活动的老年人3.6万人,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的5万多人
,分别占老年人总数的31.9%和49%。全市更换全省统一版本的家庭赡养协议书,换续
签订7.3万个家庭,占应签户的98%。86个行政村实行10~40元的农民生活补贴制度,
占全市乡村总数的14%。法院共审结涉老案件358件,司法机关代老年人立案33起。1
997~2002年,9万多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和发放“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其中
百岁老人1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