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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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设接访、查办、文书信息3个科,编制12人。1989
年,撤销信访办公室,成立信访局,一级行政单位,仍隶属县委、县政府。1993年,
撤销信访局,职能并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设信访科。1995年7月,
恢复设立信访局,一级行政单位,定编7人,隶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市
委办公室管理为主。2002年,信访局内设人秘科、接访科、办信科(加挂督促查办科
牌子),编制12人。
全市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工领导靠上抓,和“分级负责、属地管
理,谁主管谁负责”与“一岗双责”相结合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1996年,建立坚
持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阅批群众来信和每
人每月至少处理一件群众最关心的信访问题制度、包案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制度以及信
访工作“一票否决”制度。1998年7月,推行领导公开集中接待日制度,市领导每月
25日、乡镇(办事处)每月20日、市直大系统每月15日、政法部门每月5日,受理、处
理信访问题。1999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200
0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
法,实行千分考核、分级检讨、责任追究、“一票否决”、保证金制度。2002年4月
,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2002年度信访工作管理考核的意见》。
1988~2002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602件起。其中,来信12583件、来访701
9起。来访中集体访658起,占来访总次数的9.37%。应办12933起,报结12388起,报
结率95.8%。1996~2002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318件起,其中来信7330件,占55%
,来访5988起,占45%。来访中集体访589起,1257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