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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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境内各种经
济性质的纳税人建立征收所得税制度。9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
使用税暂行条例》。10月,恢复征收印花税。1991年,废止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停征建筑税,
改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至1993年,工商各税共有32个税种,分为流转税类、
资源税类、所得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财产和行为税类、涉外税类等6个类型。
国家税收
增值税1994年,对商品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课征增值税,实行价外计征,以
不包含增值税税额的商品价格为税基计算征税。实行17%和13%两档税率,17%为基本
税率,13%适用于一些人民生活必需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属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
级75%,市县级25%。
消费税以需要特殊调节的部分最终消费品为课税对象,主要在生产委托加工环节
征收,其中包括:实行增值税后税负下降较多的产品;某些奢侈、高档的消费品;某
些不可再生的资源类消费品等。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两种计征办法,设置11个税
目、14档税率,价内计征。1994年1月,消费税属中央税。境内征收消费税的产品主
要有轮胎及酒类。
营业税营业税是对中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行为为
客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税目共9个: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
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1994年1月,营
业税由地税部门征收。1997年1月,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由5%调至8%,调增的3%部
分由国税征收。
企业所得税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1994年1
月,企业所得税税率33%,同时按所得额大小规定27%、18%两档优惠税率。企业所得
税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企业,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国
税部门负责征收,其他企业所得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2002年1月,在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收入由
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成。

1988~2002年肥城市国家税收收入情况表
表13-2-1 单位:万元

┌──┬──────┬─────┬─────┬──────────────────────────────────────────────┐
│年度│完成税收收入│比上年+-额│比上年+-% │备注 │
├──┼──────┼─────┼─────┼──────────────────────────────────────────────┤
│1988│7,444 │1,606 │27.51 │1994年10月,税务机构分设。1994年以前(不含1994年)为税务机构全部工商税收合计数。1994年以后(含 │
├──┼──────┼─────┼─────┤1994年),为国税部门税收收入数。 │
│1989│8,426 │982 │13.19 │ │
├──┼──────┼─────┼─────┤ │
│1990│10,049 │1,623 │19.26 │ │
├──┼──────┼─────┼─────┤ │
│1991│11,010 │961 │9.56 │ │
├──┼──────┼─────┼─────┤ │
│1992│12,245 │1,235 │11.22 │ │
├──┼──────┼─────┼─────┤ │
│1993│20,636 │8,391 │68.53 │ │
├──┼──────┼─────┼─────┤ │
│1994│20,851 │215 │1.04 │ │
├──┼──────┼─────┼─────┤ │
│1995│20,403 │-448 │-2.15 │ │
├──┼──────┼─────┼─────┤ │
│1996│22,148 │1,745 │8.55 │ │
├──┼──────┼─────┼─────┤ │
│1997│29,770 │7,622 │34.41 │ │
├──┼──────┼─────┼─────┤ │
│1998│51,831 │22,061 │74.10 │ │
├──┼──────┼─────┼─────┤ │
│1999│52,118 │287 │0.55 │ │
├──┼──────┼─────┼─────┤ │
│2000│55,372 │3,254 │6.24 │ │
├──┼──────┼─────┼─────┤ │
│2001│63,205 │7,833 │14.15 │ │
├──┼──────┼─────┼─────┤ │
│2002│75,726 │12,521 │19.81 │ │
└──┴──────┴─────┴─────┴──────────────────────────────────────────────┘

2002年肥城市国家税重点税源统计表
表13-2-2 单位:户、万元

┌───────┬────────────────────────┬──┐
│注册类型 │纳税企业 │合计│
│ ├───┬────┬────┬─────┬────┼──┤
│ │10~50│51~100 │101~500│501~1000 │1001万元│ │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以上 │ │
├───────┼───┼────┼────┼─────┼────┼──┤
│国有企业 │10 │7 │8 │1 │4 │30 │
├───────┼───┼────┼────┼─────┼────┼──┤
│集体企业 │21 │14 │ │ │ │35 │
├───────┼───┼────┼────┼─────┼────┼──┤
│有限责任公司 │18 │2 │4 │1 │4 │29 │
├───────┼───┼────┼────┼─────┼────┼──┤
│股份有限公司 │ │1 │1 │ │ │2 │
├───────┼───┼────┼────┼─────┼────┼──┤
│私营企业 │13 │ │1 │1 │2 │17 │
├───────┼───┼────┼────┼─────┼────┼──┤
│港澳台投资企业│2 │1 │4 │ │1 │8 │
├───────┼───┼────┼────┼─────┼────┼──┤
│外商投资企业 │1 │1 │2 │3 │ │7 │
├───────┼───┼────┼────┼─────┼────┼──┤
│合计 │65 │26 │20 │6 │11 │128 │
└───────┴───┴────┴────┴─────┴────┴──┘

地方税收
地方税收的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
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屠宰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中,2000年停征固
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1年停征屠宰税。

2000~2002年肥城市地方税征收入库情况统计表
表13-2-3 单位:千元

┌───────┬───┬───┬───┐
│年度税种 │2000 │2001 │2002 │
├───────┼───┼───┼───┤
│一、税收合计 │174919│234838│203650│
├───────┼───┼───┼───┤
│(一)中央级收入│- │- │19799 │
├───────┼───┼───┼───┤
│(二)省级收入 │16577 │33677 │19164 │
├───────┼───┼───┼───┤
│(三)地方级收入│- │- │19008 │
├───────┼───┼───┼───┤
│(四)市县级收入│124547│160591│133167│
├───────┼───┼───┼───┤
│(五)乡镇级收入│33795 │40570 │27706 │
├───────┼───┼───┼───┤
│1.营业税 │61877 │45895 │82144 │
├───────┼───┼───┼───┤
│其中:省级 │16577 │7176 │16429 │
├───────┼───┼───┼───┤
│2.个人所得税 │10515 │20320 │13805 │
├───────┼───┼───┼───┤
│3.城建税 │23298 │26228 │34617 │
└───────┴───┴───┴───┘
┌──────────┬───┬───┬───┐
│4.车船税 │3266 │988 │2215 │
├──────────┼───┼───┼───┤
│5.房产税 │18625 │18854 │25790 │
├──────────┼───┼───┼───┤
│6.屠宰税 │595 │77 │ │
├──────────┼───┼───┼───┤
│7.资源税 │10612 │10896 │11289 │
├──────────┼───┼───┼───┤
│8.土地使用税 │6854 │6802 │6880 │
├──────────┼───┼───┼───┤
│9.印花税 │983 │927 │1117 │
├──────────┼───┼───┼───┤
│10.投资方向调节税 │7563 │405 │ │
├──────────┼───┼───┼───┤
│11.集体企业所得税 │3955 │16686 │ │
├──────────┼───┼───┼───┤
│12.私营企业所得税 │353 │18770 │ │
├──────────┼───┼───┼───┤
│13.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543 │3487 │ │
├──────────┼───┼───┼───┤
│14.土地增值税 │8622 │51593 │ │
└──────────┴───┴───┴───┘
┌─────────┬───┬───┬───┐
│15.国有企业所得税 │17255 │26501 │ │
├─────────┼───┼───┼───┤
│(1)省级收入 │ │25092 │ │
├─────────┼───┼───┼───┤
│(2)市县级收入 │17255 │12910 │ │
├─────────┼───┼───┼───┤
│16.企业所得税 │ │ │25793 │
└─────────┴───┴───┴───┘

续表13-2-3

┌──────────┬───┬───┬───┐
│年度税种 │2000 │2001 │2002 │
├──────────┼───┼───┼───┤
│二、教育费附加 │10076 │10577 │15038 │
├──────────┼───┼───┼───┤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 │106 │128 │143 │
├──────────┼───┼───┼───┤
│四、税务其他罚没收入│ │5 │13 │
├──────────┼───┼───┼───┤
│总计: │185101│245548│218844│
└──────────┴───┴───┴───┘

农业税1988年,根据评定常年产量征收农业税,全县开征税款429万元。1991年,改
农业税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为夏季一次完成。
1987年,开征农林特产税。1994年,应税农产品改为征收农业特产税,全年实征
农业特产税185万元。1997年,实征农业特产税790万元。耕地占用税。1988~1993年
,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1994~1997年,累计征收耕地占用税6372.5万元,中央不再
参与分成。
1990年,开征契税。1991~1996年,累计征收1.95万元,全部留归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