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粮食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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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
1988年,全县粮食系统推进承包经营责任制,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
、欠收自补”的原则签订承包合同,推行风险抵押和工效挂钩制。8月底,全县25个
粮食企业全部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期一定3年。
1992年,粮食企业推行经营放开、价格放开、用工放开、分配放开“四放开”。
9月1日,全市统一放开粮油统销价格。是年,市粮食局建成家用豆浆机生产线、专用
粉生产线、东丰饲料厂、轿车修理厂4个工业项目。1993年6月,推行用工制度改革,
粮食企业普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化管理,取消固定工资制,实行联产、联利计酬和计
件工资制。是年,粮油供应企业试行“国有民营”体制,保证国家和企业产权不变,
企业经营场所、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过租赁或承包给经营者,企业库存商品作价卖给经
营者,并一次或分批抽回流动资金,由经营者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市
161个粮食企业门店,128个实行国有民营经营。
1995年,实行政策性经营和商业性经营业务管理体制,粮食局和农村粮管所(站
)、军供粮店从事政策性经营。
1998~2000年,粮食购销体制以“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储备与经
营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新老挂账分开和完善粮食价格机制)为原则,以“三
项政策、一项改革”(敞开收购、顺价销售、资金封闭运行和深化企业改革)为主要内
容,推进粮食体制改革。1998年,全市清理粮食企业新老挂账,审核认定1992年4月
1日至1998年5月31日粮食亏损挂账共计8430万元,1998年7月1日起国家予以挂账停息
。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全市收购总量达到8.2万吨。1999年6月,市
粮食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与粮食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脱钩,分设粮食购销公司、
粮油工贸公司,撤销基层粮管所,成立粮食购销站和粮油经营所,实行主附营分离。
粮食购销站负责政策性业务,为报帐单位,由粮食购销公司统一核算管理;粮油经营
所负责商业性经营,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隶属于粮油工贸
公司,并按44%和56%的比例主附营人员分离。2001年9月,经营所和购销站合并成立
粮管所,定购粮食专项管理和收购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1999年,成立粮食市场稽查队,当年查处粮食案件35起,查扣粮食135吨,共计
罚没款8.2万元。
1999年6月,组建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撤销粮油供应公司、亨达食品公司、惠中
实业公司、龙翔贸易公司,合并组建成肥城市粮油连锁供应公司。同年,粮油物资股
份公司由企业职工集体买断国有资产,成立泰西酒水批发有限公司,由国家控股变为
民营企业。2000~2002年,先后对市植物油厂、东丰饲料厂、隆诚家电公司、市面粉
厂依法实施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