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经营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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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国有商业开始由计划供应商品的经营模式转向市场开放经营。改革分三个阶
段:一是承包经营;二是推行国有民营(租赁经营、出让经营权和卖断经营权);三是
改制为民营企业。1988~1990年,所属企业进行第一轮承包,各企业与县商业局签订
承包经营合同书。在实行承包经营的同时,推行经理(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至1990年底,3年累计上缴利润429万元,占承包上交利润的112%,销售额完成3.7
7亿元,占承包计划的109%。1991年,商业系统推行第二轮承包经营制,期限3年,1
993年底第二轮承包经营结束。3年累计上缴利润597万元,占承包上交利润的139%,
与第一轮承包相比,上升39%,完成销售额4.18亿元,与上一轮承包经营相比上升11
%。是年底,全系统完成全员劳动合同制签证。
1994年,改革进入第二阶段推行经营范围放开、价格管理放开、劳动用工放开、
收入分配放开“四放开”。对公司(厂)改变过去三年一轮的承包经营方式,改为年度
目标责任制考核。基层经营网点推行“国有民营”的经营方式,实施抽本租赁经营,
实行“包死上缴,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对基层抽回流动资金的
同时,推行全员风险抵押责任制,实行风险共担。是年,全系统完成销售额2.64亿元
,商办工业产值完成9913万元,肥城国有商业综合经济效益在全省县级国有商业中位
居第五。市肉联厂成为国内第一批对新加坡注册出口的厂家。1995年,各企业对管理
干部推行聘任制,对“国有民营”的网点租赁人实施投标竞争上岗。同年,在市蔬菜
水产品公司、市第二百货公司、市商业供销公司、市第二百货大楼、市五金公司、市
劳动保护用品公司实行职工个人在店内租赁柜台。同年6月,市食品公司在全市建起
20个定点屠宰厂,成立由工商、税务、公安、防疫等部门组成的稽查大队,昼夜在各
乡村和交通路口巡逻,遏制生猪屠宰混乱和猪肉掺水使假的现象。同时,对所属各定
点屠宰厂实行报账制,公司领导人实行分片包干制,工资与效益挂钩制。至1995年底
,完成生猪屠宰51250头,比1994年上升27%,完成销售额3849万元,比1994年上升2
26%。1997年,市商业贸易集团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继续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是开展“
会计基础工作整顿”,对各种费用支出进行严格核查审计,对技改项目的投资统一由
总公司审计把关。同年对市第二百货公司电厂商店、大封百货楼和商业供销公司肥城
商场营业楼实施卖断经营权的改革试点,由内部职工公开竞争经营权,个人出资一次
性买断现有商品、货架、办公用品等资产,每年上交一次国有资产租金。市商业开发
公司沿街营业楼、市蔬菜水产品公司曹庄营业楼、市第二百货公司陶阳商店实行了资
产卖断。1998年7月,市饮食服务公司所属6个经营网点出让经营权10年。市五交化公
司营业楼改扩建后,向社会招标卖断经营权10年。市商贸公司、市劳动保护用品公司
等16个企业的所属网点均出让了经营权。至同年底,国有商业的106个网点全部实现
“国有民营”,出让经营权和卖断经营权。
1999~2002年,国有商业企业改革进入第三阶段,向民营企业化方向发展。199
9年6月,成立山东百大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持大股,员工自愿参股,参股基数为
每人1万元。至2000年9月,将51%的国有股置换,改制为民营企业。2000年9月,以市
肉联厂为基础,成立肥城银宝食品有限公司。2001年4月,市饮食服务公司改制为肥
城市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同年6月,市蔬菜水产品公司改制为肥城市蔬菜水产品有限
公司。2002年11月,以市食品公司为基础,成立山东八戒食品有限公司。